新公司开张,几个朋友帮忙放炮仗,却不想发生意外,炸伤一位帮忙朋友左眼,好事变坏事。11月7日,被炸伤眼睛的胡某把新开张的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60660元。
据吴某回忆, 2006年11月8日,他朋友的苏州某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张,他义不容辞地就去帮忙。喜事当头,免不了要放鞭炮庆祝,吴某和另外朋友就一起上阵了。可谁也没有想到,一片爆竹声中,有个人把鞭炮倒置了,结果点火之后,鞭炮横向飞越,正好击中了吴某的左眼。吴某当场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失去了光明。大伙急忙送他到医院抢救,经诊断吴某为左眼爆竹炸伤,经过左眼小梁切除术等一系列治疗之后,吴某的外伤愈合了,但是左眼仍然没有光感。吴某说,医生告诉他,他的眼睛今后还要进行手术治疗,并且有可能会永远失去光明。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身为朋友的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也很无奈,他主动支付了吴某的所有医药费。但是吴某却觉得自己的伤害不止这些,他既然是去帮忙的,公司就应该承担他的全部损失,包括他的伤残赔偿等,于是一纸诉状将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