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不少电视台都开设了“电视购物”栏目。这些节目,伴随着“功能太强大了”、“效果太神奇了”、“使用太方便了”之类的赞叹,许多观众就毫不犹豫地拨打电话订购了。本案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电视购物栏目良莠不齐,消费者在选择电视购物模式时应注意:
1、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效果,应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商品信息。要结合自身需求,有选择、有目的地购买商品。
2、要了解商家注册地、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3、收货时应当场验货,并试用主要功能。对产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等问题,应拒绝付款和签署收货单,并要求退换。4、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及凭证,以便产生纠纷时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