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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传真--开违规车撞死人 肇事者未付丧葬费
[ □陈则周 李志 陈铭生   发布时间:2007- 12-24 00:5:20  不得不说 ]

      4月6日深夜,福建漳州市云霄县国税局驾驶员汤某酒后驾驶闽D-A2930轿车在县城与骑摩托车的何文华相撞。何文华飞出数米远坠地,受重创。被送进医院后没多久,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两个月过去了,肇事者至今没付丧葬费,尸体仍未火化。

      死者家属认为,交警在处理这起事故中存在着几方面的程序违法,行政不作为。目前,漳州市交警支队受理了死者家属的申诉。

      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检测死者和国税局驾驶员都喝过酒,属于酒后驾车。之后的调查显示,汤某所开的轿车没有投保第三者强制险,按国家规定,不得上路行驶。事故处理时,汤某没有被治安拘留。

      福建华弘律师事务所林风华律师认为,酒后驾车且驾驶的是没有交国家规定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即不该上路的违规车,发生肇事,导致死亡事故的,按照《交通安全法》、《治安法》等规定,不管驾车者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均应该予以治安拘留。

      福建天月律师事务所王征文律师也认同这一观点。

      就此事,该交警大队事故股股长梁豫清接受了采访。他确认汤所驾驶的车是不得上路的,没有依法对其查处是不当的,尽管是酒后开这样的车,但还够不上拘留。

      另据了解,云霄县国税局目前仍未对汤某做出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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