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我国实行了近20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终于作出了重大调整。此前一天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将在过去的基础上提高两倍,征收的范围也扩大到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城市居民开始担心,税额的进一步调整,是不是预示着房价又将上涨?
顺应物价上涨幅度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每平方米年税额调整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
在这之前,我国实行的一直是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老《条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为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为0.4元至8元,小城市为0.3元至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元至4元。这一税额标准是依据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情况制定的。
1988年到现在将近20年中,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需求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土地价格不断攀升,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却一直未做调整。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5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87年增长了2.1倍。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由于税额低,土地使用税这一税种在组织财政收入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此次土地使用税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两倍,与我国物价上涨幅度是基本一致的。
房地产开发成本提高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两倍后,会不会引起连锁反应,成为房地产商涨价的理由?这显然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调整之后,房地产商的开发成本将有所增加。
以2006华润置地出资超过25亿元拿下的北京地王清河地块为例,按照当时每平方米9元的土地使用税标准,开发商需要为这块总面积35万平方米的开发用地,缴纳总额约315万元的税费,再加上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金额总计约700万元。如果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开发商则要缴纳超过1500万元的税费。
也有人认为,个人购房者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需要一次性缴纳。同时运作多个项目的房地产企业由于不断拿地,土地使用税提高后,其开发成本的增加将会相当可观。
而利用土地税这一经济杠杆推动土地节约、集约,显然是此次土地税额调整的一大重要目标。
对房价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