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具有五条生产线、年产50多万吨的造纸厂,从2001年投产至今,却没有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书,也没有地方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更没有任何污水处理措施。但地方环保局每年却照收排污费,环保局所属的监察大队对此视而不见,该厂五年来将每天生产所产生的上万吨污水直接排入霸王河,再流入永定河——北京人饮水的水源地。如此大规模的企业明知违反环境法,为何却还大胆的投入生产?是什么政策让一个投资者敢这样冒险顶风生产五年?为此,笔者对内蒙古乌兰察布宏盛纸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
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湖滨街的宏盛纸业有限公司,前身叫集宁区纸板厂,是2001年集宁区政府从河北招商引资的企业。它后来收购了集宁纸板厂,更名为宏盛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纸业)。
宏盛纸业是2001年正式投入生产,造纸的原料是采用当地的麦秆。国家环保总局严控造纸行业采用麦秆原料立项的项目,因为麦秆造纸需要经过多种程序,并且还必须用石灰蒸烧后才能做成纸浆造纸,污染非常大,这样的造纸厂排出的污水在污水处理厂也是无法处理的。可宏盛纸业自投产五年至今,一直是没有经过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更没有安装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可集宁区环保局每年照收排污费,然后宏盛纸业每天将1万多吨无法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往城市污水排放管道。
笔者来到宏盛纸业进行采访时,工厂说从来不接受任何媒体的调查,并拒绝笔者的一切采访。从办公室出来几位女同志还将笔者推到厂外,笔者提出要看工厂的排污许可证,该厂的负责人告诉笔者,“你们去找集宁区工业经济委员会了解,所有的手续都在他们那里(指在工经委)。”负责人还说:“宏盛纸业是集宁区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地方政府对他们都有承诺,允许生产的,也和政府签过协议。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但是,笔者要求看协议却始终没有看到。
笔者来到集宁区环保局,想得知环保局对宏盛纸业的监管情况,集宁区环保局的办公室包主任对笔者说:“对此问题局里不接受采访。”笔者又找到工经委,在那里笔者也吃了闭门羹。他们又将笔者推到了纪委,理由就是集宁区纪律查委员会颁发的一块挂在企业大门口的牌子,叫集宁区重点保护企业。当笔者问纪委重点保护是保护企业哪些方面,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不清楚,那块牌子是区委区政府让挂的,只是用他们单位的名义,而具体的情况不太清楚。
看来这家企业的违法生产在集宁是不会再有哪个单位会监管了。政府招商引资为地方发展经济本来是件好事,但为了招商引资而违反环境法,把牺牲环境作为引资的优惠条件却是大错而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