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竞价排名或遭“团体诉讼”
□见习记者 杨明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8日 15:53

    百度正面临新一轮危机,一个律师团正针对百度进行大规模起诉,其领头人是法易网的CEO王丰昌。目前已有50余家网站加入,预计两周左右便可超过100家。

    最快两周,百度或将面临一次大规模诉讼。与11月份百度面临的反垄断调查申请相比,此次诉讼,将集中在百度“涉嫌违反广告法”上。

    12月1日,受近来诉讼风险上升影响,百度股价下跌19.75美元,报收于116.31美元,跌幅为14.4%。也是这一天,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给百度公司打去电话,称“全民医药网”案件最终期限可以延至本月7日。李长青及其所代理的“全民医药网”期待能与百度和解。

    此前的11月25日,李长青向百度总部递交律师函,表示只要百度重新全面开放对于“全民医网”的收录,“全民医药网”愿意放弃诉讼。今年7月份时,“全民医药网”与百度“结怨”于竞价排名。李长青给的答复期限是11月30日。遗憾的是,递交律师函的当天,李长青并没有见到百度负责人。11月30日的期限很快到达,百度的回应也是杳无踪影。

    “我们不谈判,不和解,期待公正的判决。”与李长青相比,此次大规模诉讼发起人、法易网总裁王丰昌的态度明显强硬许多。由王丰昌组织的诉讼团体,目前已有50余家网站加入,预计两周左右便可超过100家。那时,将正式提交起诉。

    法易网的一腔怨气,也归源于百度的竞价排名。今年1月18日前,百度收录法易网页面20万。也是1月18日前,百度销售多次电话要求法易网做竞价排名,在屡次被拒后的19日,法易网发觉自己已遭百度封杀。

    “法易网只是一个公益性质的网站,没必要做太多的商业推广,没想到拒绝竞价排名后受到屏蔽。”法易网副总裁王昱丰表示。

    作为反击,11月6日,由法易网发起的“互联网反垄断主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两天后,“互联网反垄断联盟”正式成立。该联盟的发起,源于今年8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在该联盟的成立文章中写道:“历经十数年努力,反垄断终于从‘纸上谈兵’落到实处。”

    此前,类似的抵制百度的团体为数不少。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号为豫ICP备05009507的网站“反百度同盟”,就是其中一家。其网站标语为“让我们联合起来,我们要公正”,“本同盟成立的目的,是收集百度对待站长和网友不公正的证据,促进监督百度走向公正。”

    而另一个抵制百度团体“反百度联盟”,则称百度“百骗无度”,“呼吁所有懵懂中的企业觉醒,共同揭穿全球最大的‘搜索式广告网’。”

    11月时,“反百度联盟”负责人郭振东、王富志与法易网共同发起“互联网反垄断联盟”。这一次,反百度已经不再仅仅停留在号召利益相关人签名抵制,而是要“运用法律武器反对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竞价排名是否广告

    在“联盟”(指“互联网反垄断联盟”,下同)人眼里,竞价排名无疑就是其“眼中钉、肉中刺”。风口浪尖之上的竞价排名,是指搜索引擎商推出的一种业务。当用户搜索一些常用词语时,从搜索引擎服务商购买了服务的厂商的名字就会排在搜索的前列。每当用户点击搜索的结果进入厂商的主页时,厂商就要向搜索引擎服务商缴纳一次费用,也就是搜索引擎的广告收入。

    其实,互联网搜索引擎谷歌也曾推出过竞价排名,因为反对意见太大,没多久就遭搁浅。此次引发诉讼的百度竞价排名,自2003年上线伊始,就争议不断。此前,“联盟”希望通过反垄断的方式,一举端掉百度的竞价排名,但由于《反垄断法》初始实施细则未明的缘故,未果。

    到12月份时,“联盟”改变了策略,准备从小处着手,将重点先放在百度“违反广告法”上。王昱丰告诉记者,从2003年百度开始做竞价排名至今,“百度一直没有医药类、教育类的广告资质”,这次起诉,也将围绕着这些细节进行。

    按照王的说法,目前百度所有上述相关广告“都是违法”,“应依法对百度处以一至五倍的罚款”,最后,“标的可能远远超过李长青律师所提的1.7亿”。

    由此,百度竞价排名是不是广告一度成为讨论焦点。李长青告诉记者,百度官方一直称竞价排名是“技术服务”。在李所代理的“全民医药网”案件里,百度开给“全民医药网”的竞价排名收费发票,名称是“技术服务费”,“并没有写是广告费”。

    在百度官方网站上,记者查到,百度将竞价排名称为一种“服务”,“是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用少量的投入就可以给企业带来大量潜在客户,有效提升企业销售额和品牌知名度。”

    而王昱丰则认为,竞价排名是什么,“百分之百是广告”,“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得非常明确,连司法解释都不用去查。”

    广告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委员胡钢律师明确表示,竞价排名就是广告,只不过“目前的使用的广告法是1994年开始实行的,对一些新兴事物已不适应”。而李长青也明确告诉记者,根据广告法的规定,竞价排名无疑符合广告法对广告的界定。

    王昱丰认为,百度否认竞价排名是广告,其目的“是为了逃脱广告法的制裁”,“不是广告的话,别人花钱给百度做什么?”按照王所说,百度竞价排名应当接受广告法的规制,并且,按照广告收入而非技术服务收入缴税。至于税点,李长青告诉记者,广告比技术服务费的税点要高两到三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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