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大连市提起冬海波几乎无人不知,短短的几年里,冬海波不仅拥有了外国国籍,还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聚敛大量财富,先后用金钱摆平两任公安局长,并逐步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
2007年7月2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省高院的指定管辖,对一起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该涉黑团伙38人共涉嫌16宗罪名,其中冬海波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偷税罪、赌博罪、高利转贷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9项罪名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驱逐出境。王建伟等37人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等相关的15项罪名被分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红粉之恋”敛财千余万
翻开记载冬海波罪恶的118页刑事判决书,可以发现每一页里都记载着这个黑社会团伙的罪恶。今年47岁的冬海波具有大学文凭,加拿大籍,长期居住在大连市。21岁时曾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被劳教一年。1992年,32岁的冬海波注册成立了大连冬士企业有限公司。
此后,冬海波依靠公司开始网罗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以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夏元庆(大连市亮马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杨志超等人,采用发奖金、分红等方式利诱笼络。在上述人员的参与下,冬海波通过与台湾人郭绍国等人合作在其相继开设的海洋娱乐宫、国际城、北星欢乐天地、亮马KTV、战略高手等场所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攫取和积累了巨额财富。
冬海波虽然聚敛了巨额的财富,但并不满足。2004年1月,他投资成立了大连清泉浴酒店有限公司,并出任董事长。冬海波成立清泉浴酒店并不打算守法经营,其真正目的是通过酒店做幌子,搞非法经营盈利。
酒店自从2004年5月试营业起,就设立了账内、账外两套账簿,以隐瞒经营收入。不到一年的时间,该公司就偷税55万余元。
有着大学文凭的冬海波深知,通过前一阶段的横征暴敛虽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是要想自己的生意更加壮大,就必须招募一些高学历、高智商的人来帮助自己管理企业。2004年6月,两个具有大学文化的青年人孙继军、李胜平进入他的视野,分别被冬海波任命为大连清泉浴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和该酒店康乐部总监。
之后,冬海波又任命了一个名叫罗红的四川女人为康乐部主管。这个康乐部实质就是一个地道的色情场所。对于罗红、孙继军、李胜平等人,冬海波并不十分信任。为了加强对康乐部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人员的活动以及收入分配等情况,冬海波指派了自己的心腹、两劳释放人员张杰常驻清泉浴酒店康乐部,对罗红、孙继军、李胜平等人实施监督,直接管理卖淫人员。为了给卖淫活动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冬海波等人将卖淫活动命名为极具诱惑性的“红粉之恋”。
据张杰证实,罗红不仅被任命为负责招募、管理、培训从事按摩、卖淫人员的酒店康乐部主管,还与酒店签订了承包协议直接参与卖淫收入的分配,从而更加刺激了罗红为冬海波敛财的积极性。
为了加快致富的脚步,罗红又招纳了1980年出生的女孩薄强映作为康乐部技师推广人。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2005年2月上岗的薄强映积极向酒店的客人推荐“红粉之恋”服务。在庭审中,相关被告人介绍,所谓“红粉之恋”服务,就是为客人提供手淫、口淫以及性交等卖淫服务。除了“红粉之恋”,清泉浴酒店还有以“相思橄榄”命名的其他特殊服务。据卖淫小姐谭某讲,仅其自己于2004年10月至2006年1月之间,就在罗红、薄强映等人的安排介绍下,在酒店的第六层卖淫数百人次。另据有关资料显示,公安机关在清泉浴酒店依法查处的部分从事“红粉之恋”服务的技师就有101人。
据检方指控,自清泉浴酒店开业直到案发,冬海波、张杰、罗红、孙继军、李胜平等人,采用划分提成比例、以利益刺激等经济手段对卖淫女进行引诱、笼络,长时间进行以色情服务为内容的“红粉之恋”活动。以“红粉之恋”这一服务项目结算的单据多达5万余张,冬海波以此获利1163万余元。
转贷牟利,暴力开发
冬海波在通过与台湾人郭绍国等人合作暴富后,于2001年出资注册成立了大连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年9月,冬海波在自身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仍然答应了大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葛某提出的借款要求,以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书以及借款抵押担保协议书。
冬海波为了便于其向银行套取贷款,掩盖其转贷牟利的非法目的,又与葛某同时签订了虚假联建协议。2002年3月25日,冬海波以质押、抵押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套取贷款1900万元,此后连同自有资金1100万元转贷给葛某的公司,葛某的公司为其出具了连同回报800万元在内的3800万元的收据。经过审计,天泽公司共计获利550万余元。
作为房地产开发单位,难免出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对于这些麻烦,冬海波首选的解决方式不是法律而是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