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河南女教师王英的丈夫因酗酒引发胰腺炎死亡。于是,她以白酒生产厂家没有尽到警示义务为由,三上法庭。8年来,她花费十几万元,不断向最高法、最高检、全国人大及白酒行业主管部门递交材料,要求白酒行业在酒瓶上打上“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她摘抄的资料和书写的材料就达5000多页。
8年后,国家质检总局终于发布《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推荐在酒标签上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劝说语。
状告白酒“全国第一案”
王英原是河南省舞阳市一位高中教师,丈夫张光普是舞钢市垭口办事处副主任。丈夫当兵出身,身体壮得像头牛,但就是有老寒腿的毛病。按民间验方,喝点儿酒对关节炎有好处,所以,从1990年起,张便经常喝酒驱寒。开始时 ,一天也就是一二两 ,后来水平渐长 ,四五两、七八两不在话下 。再后来 ,一天不喝,就浑身无力 ,眼睛发直 ,双手发抖 。为酒 ,王英不知多少次劝丈夫“长点出息 ,长点志气” ;为酒 ,夫妻俩不知拌过多少嘴 ,吵过多少次架。后来,看着丈夫不喝酒就难受的样子,王英总是欲劝又止。
1997年4月2日中午,张光普因工作关系陪客人喝了半斤“富平春”,感到身体不适便回家休息。到了晚上,他肚子疼得厉害,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而死亡,年仅41岁。
医生告诉王英,张光普是因饮酒过量引发了严重的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而死的 , 该病是现代医学无法攻克的绝症之一 ,死亡率高达50%至90% 。
突如其来的变故,摧垮了王英,也彻底改变了王英的生活轨迹。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王英沉浸在悲伤之中,接受着别人对她的抚慰。
后来,不断有人问王英:为什么不阻止丈夫酗酒?这引起了王英的思索:酒可以夺人性命,为什么酒瓶上就不标注警示标志呢?香烟可以使人上瘾,致病,烟盒上已明确有“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酒与香烟相同,同样可使人上瘾,致病,为什么就没有人提出要在酒瓶上标注呢?
“我是酒的受害者,全社会又有多少像我一样的人?我应该为此而呼吁,而奋斗。”走出丧夫的阴影,王英振作起来,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直奔书店,查找有关医药和法律方面的书,有钱就买,没有钱就抄,直至书店关门。
不久,她又带着孩子离开了舞阳市,回到娘家许昌市,每天依然是工作地点、 书店、 家的循回, 她购买了3000多册书籍,家中的电器除了上世纪80年代的风华冰箱,只有一台12口寸的旧电视,书却多得吓人。
1998年的“3?15”晚会深深触动了王英,“没有不合格的消费者,只有不合格的产品” 这一主题使王英彻夜未眠,她决定使用诉讼的形式来保护所有消费者的利益。
“3·15”之后,王英向法院递交了长达17页7000余字的起诉书,要求被告富平春酒厂赔偿丈夫死亡造成的经济、精神等损失共计60万元。王英的起诉书就像一篇观点明确、论述详实的论文,要求酒厂在白酒标识上注明四项内容:酒中所含的真实成分及其比例;酒致死量、中毒量、上瘾量,引起9种精神病,引起胰腺炎、肝硬化等多种疾病;酗酒基因可遗传,超量饮酒可使人控制力减弱甚至丧失;酒的正确饮用方法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等。
漯河中级人民法院接到王英的起诉后非常慎重,查阅了能找到的所有资料,没有发现河南甚至全国曾有“诉白酒应加警示标志”的案例,就是国外也没听说过。但是,该院并没把这个“全国第一案”推到一边,而是作为试办案件进行了审理。
女教师舌战“白酒”
富平春酒厂得知王英的起诉后也很吃惊:“难道喝真酒死了也能起的酒厂?”
法庭上,双方开始了唇枪舌剑的辩论。
被告认为:酒在我国有数千年历史,酗酒有害健康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没必要标“酗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譬如人吃肉吃多了也能撑死,难道该去起诉养殖场?
王英反驳:既然大家都明知酗酒有害健康,为何每年全国还有那么多人喝死、喝病?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因酒而死的人数超过吸毒而死的,酒已经成为仅次于香烟的第二大杀手。第一杀手香烟和第三杀手毒品都警示了,为什么第二杀手白酒就可以不警示?被告把喝白酒和吃肉等同起来,则等于是把海洛因和西红柿视作同类。
被告说:每个人对酒精的承受能力不一样,原告要求的中毒量、致死量等标准很难确定。
王英针锋相对:每个人对药品的承受力也不同,但药品还要注明用量或遵医嘱。青霉素只有少数人过敏,但它也要警示“皮试后才能使用”。白酒完全可参照药品的做法,以60-70公斤的体重标准测出绝大多数人的中毒量、致死量并标上。
被告指出:张光普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其酗酒而死自己应负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