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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钢搬运工充当“交警”乱罚款
[ □本报记者 张 君    发布时间:2008- 07-22 17:54:19  不得不说 ]

    “邯钢竟然用搬运工充当交警,随意对进出厂区的送料车、拉货车进行考核罚款……”7月10日,冀D60xxx货车司机向本报投诉。据车户反映,邯钢交警在厂区“考核”罚款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进入邯钢的每辆货车都要被“考核”,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6月3日上午,记者赶往现场看到,有三辆货车正进入邯钢烧结分厂。路边的两名“交警”便向第一辆货车招手,示意停车。只见两名身着夏季交警制服、佩戴警察臂章的年轻人走过来,其中一人二话不说,撕下两张粉色罚单扔给司机;司机则掏出100元交给“交警”。所谓的罚单抬头上写着“邯钢厂区交通违章考核通知单”,内容为:某某车辆,你违反了邯钢厂区内部交通管理制度,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八条四款精神,参照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考核伍拾元……考核单位盖章为“邯钢交通大队违章处罚专用章”。

    记者随即赶到邯郸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局长路服军表示:邯钢交警队不归钢城分局领导,是隶属于邯钢武装保卫部。记者又采访了邯钢武装保卫部交警队长边某,他说:“我们收的是考核费,但并不是每辆车都收。”当问及考核标准和时间时,边队长却称:“并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时间掌握在一两个月一次。收考核费的原因是由于有的车辆曾经在厂区发生轧死人、撞坏煤气管道等事故。所以我们警示司机、防止事故发生,没有别的手段,只能罚款;只有罚款才能起到对司机进行惩罚的作用。”

    据边队长介绍,邯纲交警队有50余人,除边队长和几位队领导为正式在编人员外,其余“交警”均为兴业搬运队派遣的搬运工。

    “首席商务公馆”、“奢华装修”、“35%的绿化率”、“410个停车位”,这些印在广告宣传册上极具诱惑力的广告词在业主看来,与现实相比简直就是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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