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工商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费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一批“霸王条款”企业纷纷收到修改建议书,部分企业由“事后处罚”变成“事前规范”。
工商部门重点检查了居民意见较多的物业管理合同格式条款,责令应备案未备案及合同文本中加入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而对于服务场所普遍存在的“预付式”消费,也建议相关企业修改“本卡售出恕不退还”、“卡内金额不退还”等不公平条款18件。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域寻找突破,发出此类修改建议书25份,占修改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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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治理合同“霸王条款”
近期,上海工商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费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一批“霸王条款”企业纷纷收到修改建议书,部分企业由“事后处罚”变成“事前规范”。 工商部门重点检查了居民意见较多的物业管理合同格式条款,责令应备案未备案及合同文本中加入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而对于服务场所普遍存在的“预付式”消费,也建议相关企业修改“本卡售出恕不退还”、“卡内金额不退还”等不公平条款18件。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域寻找突破,发出此类修改建议书25份,占修改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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