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借贷纠纷,却在法院判决之后发生离奇变故,变成了妻子伙同他人诈骗丈夫的刑事案件。债权人的债权非但不能实现,还离奇地成为诈骗嫌疑犯,被公安机关逮捕。
“我已经一个多月没见到我母亲了,她借钱给林平的事我也不很清楚。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林晶操着沙哑的声音,讲述着原本幸福家庭的遭遇。深陷的眼眶、憔悴的面容,无不显出她在一个多月内经受了太多的痛苦煎熬。
林晶工作的地点在福州市,而老家在福州市所辖的闽侯县尚干镇。平常,她几乎每周末都回家探望母亲,但自从春节前全家的最后一次团聚,母女俩虽近在咫尺,却无法相见。
2008年1月31日,林晶之母林苏颜接到闽侯县公安局的传唤通知书,让其到闽侯县刑侦大队接受讯问。
“之前,我母亲也因为一个借款纠纷被公安局传唤过,但基本把事情说完就回来了,可那次去了之后,我就再也没见到她。”林晶强忍着泪水,回忆着当时的情形。
在林苏颜被闽侯县公安局传唤的当天,她被以涉嫌诈骗同镇乡邻林文恩被拘留。
“这件事挺荒唐的。”认识林苏颜的尚干镇居民陈强(化名)如是说,“开始,我听说是林文恩夫妇借钱不还,被林苏颜告上法庭。后来,官司打赢了,法院也强制执行了30多万。可现在几年过去了,公安局竟然说是林苏颜伙同林文恩的妻子林平,一起诈骗林文恩。”事实上,3月5日,经闽侯县检察院批准,林苏颜才被当地公安部门正式逮捕。
妻子与他人合伙诈骗丈夫?如此离奇的说法让当地人惊讶不已。这在当地坊间,引起不小的波澜。
债务官司
在林晶的记忆中,涉及此事的林文恩之妻林平,与其母的关系非常好。“我小的时候,林平就经常在我家玩,我们两家的关系一直不错。后来我到外地上学,她们之间发生什么矛盾,直到现在我才知道。”
林平、林文恩夫妇与林苏颜同镇而居,夫妻俩经营着一个养鳗场。
根据林苏颜的辩诉,2000年7月,林平夫妇以扩大经营鳗鱼生意为由,向其借得60万元,约定月息2.5%。同年11月,当林苏颜向林文恩催讨借款时,却被告知借款已投入到生意中,暂时无法取出。在支付了部分利息后,林文恩提出续借要求。
2001年1月9日,林苏颜应林平请求,决定将借款期限延长一年,并将利息降至月息2%。双方另起草了一份借款收据,约定2002年2月9日本息合计偿还768000元。
同年4月18日,林平再次向林苏颜借款576500元,借款期依然为一年。
早年曾在闽侯县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工作过的林苏颜凭借着分红和股权转让,手里有着一笔闲钱。当她参观了林平夫妇的养鳗生意后,感觉借钱给好友风险小,还能有不错的回报,也欣然接受了连续两次的借款。
但2002年2月9日,第一笔借款到期后,林苏颜却未能顺利收回本息,双方的关系一度陷入僵局。
与林苏颜和林平都有联系的同乡林耀强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证实,为了能暂缓偿还借款,林平曾找过他充当中间人。“她(林平)当时找到我,说向林苏颜借了钱,现在到期了,暂时还不了。让我跟林苏颜好好说说,不要到法院起诉。”
“如果你说先还一部分,以后的再想办法还,那我当然可以去说说。但你一分钱也不还,怎么让我去说?”林耀强感觉林平没有诚意,就推托了这件事。
就在第二笔借款到期前,林苏颜已经无法再相信昔日的好友,随即一纸诉状将林平与林文恩夫妇告上了法庭。
同样的过程,林苏颜借出的第二笔钱依然无法索回。她再次向闽侯县法院提起诉讼。
“喊冤”的丈夫
对于第一笔60万元借款,林平向法院表示,实际借款只有40万元,多出部分是根据复利计算得出。而且在借款期间,她已陆续偿还203000元,剩余部分“目前无法一次性还款,请求分期偿还”。
而对于第二笔借款,林平除了提出林苏颜以复利计算借款外,还声明借条是由对方拟好,自己照抄一遍后签字确认的。但她提出,该笔借款并没告知家人,而是由自己和林苏颜共同挥霍。
但在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上,除了两张经签字确认的借条,林平提供不出任何证据能证明借款已部分偿还并且由林苏颜同其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