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当陈尚乐从钟某和沈某手中接过7万元厂房补偿款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起即将进入法律程序的厂房买卖纠纷,3天内得到了圆满解决。
陈尚乐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多亏诏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出面调解,才会这么顺利。”
停产后厂主返乡
2003年,陈尚乐受五金产品市场丰厚利润的引诱,决定在福建漳州的诏安县投资办厂。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终将厂址定在了诏安县建设乡马头村。在办完相关手续后,他便开始风风火火地生产起来。
市场经济变幻莫测,五金产品行业从2004年开始逐渐走下坡路。一些中型企业变得越来越不景气。
陈尚乐开办的工厂在经过两年多的艰难跋涉后,于2006年7月正式停产。停产后,他返回老家,厂房和设备委托临厂的老乡黄俊代为看管。
而黄俊的工厂也因经营不善,在欠下一笔电费后于2006年10月关停,只身离开诏安。
2006年11月,来自浙江温州的沈某看上了陈尚乐和黄俊留下的工厂厂房,有了在诏安投资办厂的想法。多方打听后,得知厂房属陈尚乐和黄俊所有,于是沈某通过陈尚乐的老乡林阿斌联系两人,并商量愿意购买厂房的事。
厂房被他人转卖
由于开价太低,陈尚乐没有答应。黄俊则同意将厂房交由沈某使用,条件是要求沈某结清他以前所欠下的电费。双方协商敲定后,沈某开始重建厂房,这时陈尚乐的厂房也受到了影响。
2007年1月26日,当陈尚乐回到工厂打算将厂房及设备变卖时,发现沈某等人已改变了其厂房的原状。沈某说他是通过邻村的村干部钟某买下厂房的,还给陈尚乐看了他与钟某签订的《购买厂房协议书》。这时陈尚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明明自己还没答应出卖厂房,却被别人改建、使用了,还被卖了。
陈尚乐当即找到马头村的村支部胡书记。胡书记告诉他,属于你的部分厂房,由于你没有过来谈判变卖事宜,在不影响现在投资者工期的情况下,先动用了你的厂房。
邻村的村干部钟某还表示,如果有争议,陈尚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检察院调解解纷
陈尚乐说,他是宁德福鼎市人,福鼎在福建的最东面,临近浙江省;而诏安在福建的最西南面,临近广东省,两地距离近一千公里。如果要通过法院诉讼,在时间、人力、物力方面都非常浪费,为了打一个官司,他将要丢下手头的很多工作。怎样才能又快又好地得到满意处理?陈尚乐想到了检察院。
1月26日下午,陈尚乐来到了诏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张新册科长接待了他。张新册了解他的情况后,决定帮他找到浙江投资商沈某和村干部钟某协商解决。
一个小时后,沈某和钟某来到诏安检察院办公室。张新册介绍,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很长时间,这无形加重了三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造成国家司法资源的浪费。
同时,张新册指出,如果三方能协商解决,这对各方来说都是好事,事情到最后毕竟都是需要解决的。
通过张新册从中调解,沈某和钟某同意一次性拿出7万元人民币补偿给陈尚乐,陈尚乐也答应了这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