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业税“空转”试点的扩大,老百姓更想知道物业税的征收范围,以及自己已经住了很久的房子会不会被再次征税。而对于欲买房的人来说,他们最期望了解的是:物业税的实行,能不能抑制或者降低高企的房价?对于这一切,目前相关部门没有给出一点可以想象的依据。官方的说法是:还在研究中。我们只能从专家的分析中窥其一斑。
从11月初到现在,刘禹的心情一直是七上八下的。而搅乱刘禹平静心情的是关于物业税空转范围扩大的消息。
这两天,他在网上看到一条让他的心情变得糟糕的消息:11月10日,财税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第八届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论坛”上建议:非营业性的房产如果开征物业税,建议从独立的别墅、豪宅开始。
刘禹的别墅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今年初,伯父一家去美国时把房子和产权留给了他。“在拥有房子的那一刻,我体会到了富翁的幸福。”
但随着物业税“空转”变为实收的临近,刘禹的幸福感逐渐变成了恐慌:“早前买的也要征吗?如果征收,我一个工薪阶层到哪儿去筹措这笔税费?”
刘禹觉得,自己手中的这栋别墅快成了个烫手山芋:卖吧,毕竟是亲戚留下的;不卖吧,又担心养不起。
现在,刘禹迫切希望能听到来自官方的声音:物业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征收范围;是对正在交易的房子征税?还是已入住的房子也要征;税率怎么计算等等。搞清楚问题,自己好决定如何处置别墅。
困惑的不止是刘禹一人。目前,不管是买了房子的还是正打算买房子的人,都在密切关注物业税的消息:买房子的人关心征收物业税会不会加重自己的负担;正打算买房的人则惦记着能不能通过征收物业税降低房价。
实收尚有难度
“目前,物业税征收仍然停留在空转阶段。”11月10日,贾康对目前物业税进展情况的透露,令刘禹紧绷的神经有了些许放松。
贾康在第八届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论坛上称,征收物业税的配套条件现在很快到位还有困难,比如相关的管理人员、相关的适用技术因素,以及在《物权法》推出以后,怎样使财产登记制度、财产保护制度和真正的实名制作为前提的基础工作做到位,很有难度。
“空转”变为实收虽有困难,但物业税的试点范围却在不断扩大。“该来的总归要来,可总希望它来得慢些。”刘禹认为,物业税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这个过程是最让人煎熬的。
2005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共同宣布,第一批空转试点开始,主要在北京、深圳、重庆、宁夏、辽宁和江苏等7省市运行。今年9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又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和天津4省市为第二批物业税空转试点地区。
扩大试点依然停留在空转阶段,所谓空转,就是说,这项税收都未落到实处,只是停留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系统里。
虽然征收程序仍然停留在“空转”阶段,但近期来自业内专家的声音,让人感觉物业税有呼之欲出之势。
贾康建议,有关部门在下决心把物业税由空转变为实转时,是否可以考虑明显的营业性和非营业性房产的区别。同时,非营业性的房产如果开征物业税,建议从独立的别墅、豪宅开始。
透过空转看实收
虽然物业税征收仍在“空转”中,实收尚在酝酿完善,但刘禹更愿意透过空转的模式去推断将来实收时的一些细节,比如征收环节、计算费率等。
据业内人士透露,虽然是“空转”,但它的一切步骤和真正收税一样,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要统计物业数量,做测算、评估,做税收统计、做报表等。
目前,“空转”的物业税有两种计算模式,如果房产是出租或者商用,就以投资回报的18%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
刘禹计算了一下,他的别墅是自住,如果评估价为200万元,按70%的基准率140万征收,那每年就要交16800元。如果普通民宅也征收,评估价为100万元的房子,每年上缴的物业税将是8400元。
上缴物业税的两个数字对工薪阶层来说已然造成压力。刘禹认为,如果“空转”变为实收后,还是按照这几个数字来计算,那就有点高,“毕竟是老百姓居住,收费高了怎么安居?”
有业内人士提出,首次开征物业税,税率不应该定得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