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刘志江的案子第一次开庭,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他依然对最后的结果充满信心。
刘志江,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灰山港村人,南华大学城市学院03级学生。今年1月9日,他发现自己的小额存款被收取管理费与银行交涉未果后,一纸诉状将中国农业银行以及桃江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退还扣掉的费用。
在同一天,衡阳一位储户也因同样的原因将建设银行推上被告席。
98元存款一年后剩72.98元
“开户时98元钱,一年后只剩下了72元。打印存折后我太吃惊了。”
刘志江说,他于2005年2月22日在农业银行桃江县支行灰山港营业所开户办理了存折和银行卡,交了5元农行卡工本费,存入98元人民币。
2006年12月29日,他打印存折明细账单时发现存折内只剩下72.98元。
“我没有取钱,存折却显示6次扣钱记录,除了两次利息税外,其他4次中,一次是扣了10元的年费,1次是‘移植合’9.27元,还有两次是账户费每次3元。”刘志江对此十分不解。
他向记者回忆了事发后向银行交涉的过程。
他问该行一位女工作人员:“我一直没有从存折内取钱,也未办理其他业务,为何只剩72.98了?”工作人员解释:“从2006年6月24日开始,我们银行每个季度向存款低于300元的储户收取3元的管理费。”
至于其他的钱是如何扣除的,工作人员说:“扣年费10元,其他的都显示在上面。”
刘认为当初在开户办理存折的时候,和银行签的格式合同上并没有说明要交这些费用,银行是在擅自扣除客户的存款。
对此,工作人员回复说:“收钱当然有依据,是经过人民银行同意了的。”
刘志江心里不是滋味:只收取300元以下储户的账户管理费,这不是“嫌贫爱富”,明摆着歧视低收入人群吗!
他要求银行退还被扣款项,遭到拒绝。要求银行开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发票时,工作人员说:“没有发票,从来没见过有要发票的。”
两储户同时起诉银行
“这种行为是对小额储户的歧视,给我造成了一定的心理伤害。在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之前擅自扣除我存款的行为,银行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财产权。而且银行也没有限制储户必须存款多少的权力。”3月19日,戴着一副眼镜、外表斯文的刘志江向记者表达了对银行行为的不满,“他们利用优势地位以300元划线,并以管理费方式变相剥夺我们小额储户的理财权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1月9日下午,刘志江将起诉中国农业银行以及桃江县支行的诉状递交到桃江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收取银行卡年费和小额存款管理费行为违法,并返还他存折上扣掉的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