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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财富大厦吞噬商户3亿资金
[ □洪亮 孔令泉 发自浙江义乌   发布时间:2007- 12-21 00:7:40  不得不说 ]
“商铺”变成写字楼

    2004年1月,万厦公司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年4月下旬,购房户们与万厦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购房户们在合同的附件上看到,财富大厦二楼和三楼与二期市场之间有连廓,连廓上也有“商铺”出售,但合同书上显示整个大厦为综合用地,商品房的用途为商务写字楼。“商铺”变成了商务写字楼,购房户颇感不解。

    王素芬也是购房户,在得到万厦公司“相通”的肯定答复后,一直关注这个问题。她说在2004年财富大厦封顶时,还没有看到大厦与市场相连的门开起来,就去问万厦公司,对方答装修好就会通。之后,王素芬果然看到有门框,而且二期市场与该门连接的地方摊位空着。王素芬放心了。

    一切似乎是购房户多虑。

    2004年10月,二期市场开业。财富大厦的购房户们像自己开张一样喜气洋洋。

    2005年9月,万厦公司交给了购房户们一份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上面写着该大厦房屋作商铺销售、使用。然而到了同年11月,就在财富大厦交付一个月后,原先财富大厦二三楼与二期市场连接处一直空着的摊位被国际商贸城拍卖。购房户们担心的问题终于出现,财富大厦、二期市场本身就是两个世界,根本不能相容。

    这一消息像一声惊雷,在购房户中炸开。而此时的骆有才已从人间蒸发。

    刘美君听到这个消息时差点晕倒。她到万厦公司没有找到骆有才,就到骆有才住宅蹲点,从早上5点到晚上12点,一连五天,仍然没有见到骆有才的影子。

    随后,业主们发现财富大厦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不出来,向市长信箱反馈,答复是财富大厦的用地性质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执照。业主们到市建设局咨询,才知道财富大厦用地性质是综合用地,并注明是写字楼。

    “这时候我们才知道受骗了,我们花天价买下了既与繁华市场不通又不能当商铺的房子,今后如何还清欠下的债?!”刘美君悲泣万分。

    众多的业主们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万厦公司又承诺将购房户的房子由物业公司帮助出租三年。无奈下,购房户们与万厦公司的物业公司签了出租合同。但出租的情况并不理想,由于财富大厦与二期市场无法连通,加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不出来,经营至今生意惨淡。

    今年4月26日,刘美君向义乌市法院起诉万厦公司,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170万元,并赔偿损失29.9万元。

    在刘美君之后,陆续有近30名购房户起诉万厦公司,有的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的要求返还定金。

    购房户认为,万厦公司在义乌日报刊登的广告存在虚假,把写字楼说成是商业门店更是欺诈。由于万厦公司的欺诈、误导以及销售中的违法行为,使购房户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开庭时,万厦公司称,财富大厦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商务综合用地,合法取得大楼使用权的经营者只要具备了其他法定条件,完全可以申领相应的营业执照。对财富大厦与二期市场连通问题,万厦公司并没有实施欺诈。因此,购房户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法无据。

    而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在2003年7月22日对二期市场建设规划补充说明中明确写道:“连接体(骑)与市场之间不得开门,若要开门,需双方协商解决。”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里的“双方”就是国际商贸城与万厦公司,为开门的事市政府曾专门召开过协调会,后来明确不能开门。再则财富大厦本身就是写字楼,不是商铺,如果是写字楼那就卖不到这个价。

3亿元何时尘埃落定

    骆有才“失踪”后,财富大厦被义乌市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接管”。虞云新出任万厦公司总经理。而万厦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长仍是骆有才。

    虞云新出任万厦公司总经理后,组建了新光物业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负责财富大厦的管理。11月2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来到万厦公司,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给记者留下了一张名片,只字未提财富大厦之事。虞云新助理龚靖国告诉记者,广告上注明是写字楼,商品房使用说明上写成商铺是工程项目部搞错了。虽然没有预售证就售房,这是遵循了义乌房地产开发商们一贯的操作手法。财富大厦的规划效果图上有连廓,没有开门的原因是与商城集团多次协商,对方不愿意。

    但对新光公司与万厦公司之间的关系,龚靖国有些含糊其词,他说双方只是合作关系,如何合作,他不清楚。然而据新光公司宣传资料称,万厦公司是新光公司的控股企业,总资产32亿元。财富大厦的购房户说,骆有才是想借周晓光的影响给政府和购房户施压来摆平财富大厦这个棘手难题。

    事实上,对这起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达数亿元的事件,义乌市政府十分重视,并已介入处理此事,但至今没有结果。

    2006年7月10日,义乌市信访局曾召集有关部门对财富大厦部分购房户信访事项进行协商,并要求有关部门作出处理。但时至今日,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仍未出笼。

    11月23日,浙江省建设厅针对财富大厦购房户反映财富大厦合同欺诈问题,要求义乌市建设局在12月15日之前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11月23日,义乌市建设局作出受理意见。

    11月28日和29日,记者走访了义乌市信访局、建设局等部门,均没有得到正面答复,有关人员讳莫如深。

    财富大厦1000多个购房户中有许多是下岗工人、农民以及工薪阶层,本想着靠摊位来发家致富,却落得个举步维艰,还需按时还贷,有的购房户无法面对现实导致精神失常。

    刘美君也有近半年未向银行还贷,她和姐姐一起花170万买下的“商铺”,按揭贷款为10年,每月要交1.1万余元,她现在打工的钱每月只有1000多。由于没钱,姐姐的心脏病手术也只能一再拖延。今年11月初,骆有才亲属去世,刘美君又到骆有才家守了五天五夜,依然未果。12月12日,刘美君接到义乌市工商银行的正式通知,由于半年未付按揭贷款近70万元,银行将提起诉讼。而她的案件,法院开庭半年至今没有作出判决。

    “我们那3亿元何时才能有结果?真想死在骆有才家门口。”刘美君抹着眼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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