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被伪造的问话笔录浮出水面,令现场的所有人错愕不已。
“多了我不要。”正是这简单的5个字,却使原本平常的案件横生波澜,105万执行款被拖了7年。
而伪造这份问话笔录的始作俑者,竟是案件的执行法官。
检方称,案件侦查终结,已移送起诉,可伪造笔录的法官依然在正常上班。
“‘多了我不要’,只是这5个简单的汉字,可经执行法官一篡改,我的105万的执行款要了7年愣是没要下来。”面对《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人,60岁的武坤良,指着问话笔录中的5个字,一脸的苦笑。
9月11日下午近3点,正是单位签到的时间。安徽省利辛县法院大厅内,一如往日的平静。可就在6个月前的3月中旬,亳州市检察院曾经来到该法院,调查宋瑞金法官伪造执行问话笔录的案件,曾掀起过一阵不小的波澜。
武坤良也如同上班一样,经常先去法院,再去检察院。邻居们笑他如今吃上皇粮了,天天到法院和检察院“上班”。自从发现自己的问话笔录被篡改,并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鉴定确认后,他天天如是。
“一是看看篡改我问话笔录的法官是不是还在上班,二是看看检察院能给我个什么处理结果。”
然而,6个月过去了,事情没有朝他想象的方向发展。
一位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回复他: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然而让武坤良困惑的是,既然都移送起诉了,可伪造执行问话笔录的法官怎么还端坐在人民法院的执行庭里?
建筑公司职工状告法院法官
2007年3月中旬,一纸“刑事附带民事控告状”送呈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侦查局。
利辛县东方建筑工程公司职工武坤良,将利辛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宋瑞金告到检察院。以宋涉嫌伪造执行问话笔录为由,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宋瑞金渎职罪的法律责任。
老百姓告法官,这在利辛县人民法院,并不是头一遭。恰恰就在今年的3月,该院执行庭另一位程姓法官,就曾因强行向执行当事人索贿一万元被举报,而锒铛入狱。
控告状除请求追究宋渎职的刑事责任外,还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责令利辛县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执结(2000)利经初字118号民事判决,并要求法院对因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给控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事情缘于2000年一宗普通民事纠纷判决后的执行。
1995年7月,武坤良所在的工程公司部分垫资,承建了商业局(即现在的商务局)商住楼。次年8月,工程竣工。利辛县商业局不但没按合同约定付款,反将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交房。
法院审理查明后,即判令商务局(2000年已更名)给付武坤良所代表的东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垫付款1055768.63元。
控告状中称,宋瑞金作为执行法官,受理了该执行卷宗。2001年3月6日,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局既没有对依法查封的房产委托评估,也没有组织公开拍卖。直到2004年才对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然而,这次评估后,法院并没有组织对执行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变现,而是由执行庭授意没有处理权的商务局以79万私自卖给他人。
这种说法,记者从时任商务局局长的任彪那儿得到了印证。
2007年3月8日,武坤良查阅执行卷宗,一份被伪造的问话笔录浮出水面。问话笔录上被多添了“多了我不要”5个字。
正是这简单的5个字,使原本平常的案件横生波澜,105万执行款被拖了7年。
而这份伪造的问话笔录的始作俑者,竟是本案的执行法官宋瑞金。
3月中旬,武坤良开始向有关部门控告涉嫌伪造问话笔录的法官宋瑞金。
接到诉状后,亳州市检察机关随即来到利辛县人民法院,调查宋瑞金法官涉嫌伪造执行问话笔录的事实。后移交到利辛县检察院负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