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两位女大学生遭遇1.2万元“天价头”,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物价局对保罗国际开出了一张50万元的“天价”罚单。在这张天价罚单的背后,留下一个待解的疑问:保罗国际在当地并非首次给消费者天价理发,当地媒体也曾曝光,但该店何以依然故我、我行我素?
每月400元生活费,却一次消费6000元剪发,这是郑州两名女大学生的真实生活经历。
4月15日,记者从郑州市物价局获悉,保罗国际以就物价部门开出的50万元罚单提出复议,听证会于4月17日召开。另据记者从解放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继两名女学生在保罗国际遭遇“天价”理发之后,目前已有20多位消费者陆续向该工商所投诉,称其曾在保罗国际遭遇“天价头”。
女大学生遭遇“天价”剪发
4月8日下午,在河南司法官职业学院,《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见到了曾在保罗国际理发遭遇“天价”的两位女大学生张怡和袁静。
提起当天消费6000元剪发的经历,张怡和袁静仍心有余悸。袁静告诉记者,那天她们一行5个女同学在郑州金博大附近逛街。大约两点多,她们路过金博大对面的“保罗国际”时,被玻璃橱窗上贴着“洗剪吹38元”的字样所吸引,便走了进去,准备享受这项极有诱惑力的消费。
当时她们明确告诉工作人员只消费“洗剪吹38元”的。但在理发期间,工作人员不时向她们推荐洗护产品,她们均未同意使用,在她们看来,“洗剪吹38元”就足够了。结账时,那些推荐洗护产品竟赫然列在收费项目明细表上,连同“洗剪吹38元”累计金额竟达1.2万元。
张怡回忆说:“当时她和袁静在明细表顾客签字处签字时,只看到上面有‘洗剪吹38元’和‘洗发60元、护发60元’这些项目,后面的那些内容是保罗国际员工后来在空白处擅自填上去的。”可当她们提出质疑时,工作人员却表示,所有明细单所列的洗护产品都用在她们的头发上了。不交钱,她们不能脱身。身困该店的张怡和袁静当时和同行的3名女同学身上共有几百元钱,她们不得不打电话向同学求助。
当晚大约10时30分左右,同班的35名同学拿出生活费,凑够9800元送到店里,办了一张该店的“钻石卡”后,她们才得以脱身。从进店理发开始,她们已经在店里被困长达8小时。交钱以后,张怡和袁静向店方索要发票及消费明细账单,保罗国际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
查处“天价头”的法律尴尬
翌日,张怡和袁静将天价头的遭遇通知家人后,来到郑州市二七区解放路派出所报警。解放路派出所经过调查后认为,法律规定的非法拘禁是指与外界隔绝联系24小时以上,两女生虽在保罗国际理发店被困长达8小时,但理发店的行为还构不成非法拘禁。最后派出所警察建议她们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3月31日,张怡的父母闻讯从外地赶到郑州,带着女儿按警察的提示,向郑州市工商局3?15投诉中心投诉。郑州市二七区工商分局和解放路工商所随后两次对保罗国际进行检查,查扣了几瓶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志不全的“三无”烫发水。解放路工商所人员称,目前店方出具的资料证明,消费单子是两名学生签过字的。如果两学生不能提供自己被欺骗的证据,工商部门难以按“消费欺诈”对理发店进行处理。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对于保罗国际“天价头”事件已立案调查。保罗国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此事经查实,工商部门可以责令其整改,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建议上级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4月3日,工商部门对保罗国际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罚。
4月14日,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局长助理于天水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目前,美容美发行业的价格是由市场调节的,根据有关法规,只要美发店将价格明示,即使标价再高,也都属于市场行为,物价部门无权干涉。但在对保罗国际初步检查时发现,这家理发店的价格表没有在店面醒目位置悬挂。
郑州市物价局已于4月5日对“保罗国际”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于助理还表示,保罗国际在其玻璃橱窗上使用“烫发98元起”、“染发98元起”标价方式,服务过程中并未向顾客明示每一项的消费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保罗国际违法情节恶劣,物价局对保罗国际开出了一张50万元的罚款单,这是对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的最高数额罚款。但保罗国际收到告知书后,如果不服,有权在3天之内要求进行听证,所以最终能否罚50万元还没有定数。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从郑州市地税稽查局有关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针对两学生举报该理发店收取9800元却不给发票的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地税局调查后认定,一次拒开发票,税务部门可对店方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对保罗国际此类服务业多数每月征收定额税款,地税部门根据其营业额水平或参照同等规模商家的营业额水平确定一个纳税标准,超出部分商户再申报。如果企业营业额超出核定的定税标准,又不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税法进行处罚。
4月6日,保罗国际方面一改当初的强硬态度,公开向郑州市民及公众道歉,并在该店玻璃上贴出了致歉信,同时也补偿了两名学生共3万元,有关部门对保罗国际的违法违规问题仍在调查中。
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4月2日市稽查局介入保罗国际“天价头”事件调查以来,如今已初步查实保罗国际有偷税的嫌疑。目前,郑州市政府已成立“保罗国际事件”专案组,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处理此事。并以此为契机对郑州市的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专项检查、整顿。
郑州市文明办主任王福松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保罗国际的‘天价头’一事,确实影响很坏,那些不法商家肯定会上执法部门的黑名单,同时也会上广大消费者的黑名单。执法部门通过打击这一现象,使郑州这样的店越来越少,也借此给广大商户和市民进行一次诚实守信的教育。”
政府的监管机制亟待改革
4月15日,就保罗国际“天价头”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吕海振律师。吕律师从消费者、法律层面及执法部门三方面解析了“天价头”产生的主要因素。
吕律师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欺诈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所谓消费欺诈,首先在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具体到此次事件,美发店明知自己的描述会导致他人错误认识,依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产生。消费欺诈的另一个特点是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就像保罗国际刻意隐藏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以诱使两个学生误以为消费不高。消费欺诈的最终结果是,学生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并写下了错误的签名,由此造就了“每月400元生活费,却消费6000元剪发”的神话。
作为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所提供的各种服务过程中,要审慎对待。也就是说消费者面对每次服务及推荐的产品,如果不需要就一律拒绝,不让商家有可乘之机。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消费者来说,凡事都小心翼翼确实很累,有些时候面对商家精心设计的陷阱,消费者往往防不胜防,难免会上当受骗,所以对于商家的不讲诚信、欺诈行为,还要依靠政府各执法部门。但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往往无法可依,或者在具体实践中无法找到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两名女学生在保罗国际被困8小时,而公安机关却无法对该理发店这一行为作出处罚就是一个例子。目前对于美容美发行业还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业进行规范,郑州保罗国际“天价头”事件虽然是个案,但却是普遍现象。美容美发行业是市场化较高的行业,没有审批制,政府对于美容美发行业的监管机制,亟待改革和创新。
(文中张怡和袁静均为化名)
保罗国际“天价”被当地媒体曝光
2007年9月11日,《大河报》报道,郑州市民白女士在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剪发被要4776元的天价,后来在店员怂恿下掏5800元,办了张打折卡才得以脱身。
2007年12月24日,《河南商报》报道市民费女士在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选择68元的剪发,结账时却被要5670元。后经商报记者和当地派出所调解,店方最后退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