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富阳市秋丰村,村干部的权力、责任及工作流程被列成一份清单,交给村民,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一清二楚。村民掌握了裁判规则、裁判权、监督权。这一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浙江正把“权力清单”预防职务犯罪经验向全省推广。(8月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通常,人们总习惯不把“村官”当干部看,因为他们不是公职人员,那些用来约束官员的法规政策,一般不适用于村官。但村官们又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加上约束与监管的缺位,村官腐败的空间更大。特别是伴随着“别拿村官不当干部”这样一句无厘头式的搞笑语流行,更让一些村官“权力狂想”高涨,使得一些村官们迈着阔步走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可以引以为证的是,杭州市检察院公布了杭州市2003年至2008年“村官”职务犯罪调查分析数据表明,在此期间,检察机关一共查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65起,涉案人员73个,占同期立案总数的6.7%和6.1%。
那么,现下的村官,究竟把握着多大的权力?也许,这让许多人一下难以说个清楚。但当你走进浙江省富阳市秋丰村随便找个人问一问,他就能告诉你一个确切的答案:31项!秋丰村的村民们之所以知道得如此一清二楚,是因为每家每户都有一份村两委会印发的“村干部权力清单”。
启蒙时代法国杰出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有这样一个经典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可以肯定地说,制定“权力清单”的目的,是为给秋丰村的“村官”的权力划定一个不可逾越的界线。
值得注意的是,秋丰村的村官“权力清单”的创新意义不仅仅是一纸写着村官权力的清单,而是在制度设计上充分体现了村民民主权利对村官权力的制衡,真正让民主监督机制贯穿村官权力运作的始终。通过对村干部权力以清单的形式严格界定,明确职责、义务,每个村干部都清楚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应该管到什么程度。同时,这也把裁判规则、裁判权交给了村民,扩大了群众的知情面,更便于群众监督,让拥有权力的人在权限范围内、在阳光下正当行使职责,杜绝了滥用职权、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此举是农村民主政治下权力制衡的一个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