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照门”倒了,周正龙面临着被判刑,13名与事件有关的官员被处分,根据某网站的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84754名网友中,有72905名网友认为此次事件并没有完结,周正龙只是替罪羊,占投票总数的86.02%。(7月2日新快报)
6月1日起实施的律师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周正龙被公安机关讯问或被采取拘传、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起,其律师就该享有“会见权”。人们不禁要问,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周正龙,其聘请律师和律师依法介入案件的权利是否得到了保障?
另外,周正龙造假后一直“收藏”着这些“道具”,等着警方去搜查,这也令人匪夷所思。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搜查应当遵守的法律程序,其中规定:“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到“虎图、木制虎爪”等物证时,是否有“见证人”在场呢?(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