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一场狂风暴雨席卷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街办事处,导致一栋在建民房倒塌,现已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7月5日新京报)
当前,民房建设质量偏低在各地是普遍现象,类似的惨剧在各地时有发生。特别是民房在抗震性、安全性等方面与商品房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在一些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地方,民房受损程度往往也最为严重。
自建民房之所以存在安全隐患,在很大程度上与监管的缺位有关。由于安全意识淡薄,大部分自建房的房主并没有履行向建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的义务,而监管部门也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为重要的是,受人手、经费等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对于民房特别是农村的自建房,有关部门在监管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把对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监管的责任推到了房主身上,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的空白状态。而一些村民为了省钱,或者出于侥幸心理,或受思想认识的制约,往往聘请一些没有施工资质的工程队、包工头来承担建房任务,给房屋建设留下了安全隐患。(孙瑞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