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有11个字格外引人注目——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这给公众带来了疑问: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如何建立?公务员的终身制或将被打破,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将面临一场变革。(6月30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不可否认,在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政府公务员一直是好多人羡慕的热门职业。
然而,优越的工作环境、优厚的生活待遇,相对应的却是政府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意识较差。特别让人痛恨的是,一些贪污腐化的官员已经成为公务员队伍中的恶性“毒瘤”,而造就腐败官员的原因,与官员的终身制有重大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国有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原国有企业职工的“铁饭碗”被打破了。但是,在目前的国家公务员的岗位上,还是“铁饭碗”,甚至是“金饭碗”。那么这个“铁饭碗”该不该破,该由谁来破,如何去破呢?
笔者认为,公务员退出机制应该与民意相结合。这是因为,公务员优越的工作环境、优厚的生活待遇来自于公共财政的支出,因此,公务员应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公务员如何提供公共服务?应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尊重纳税人的意志,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这是公共财政在支出上必须坚持的原则。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民主程度不高、传统观念的束缚、法律规范的不完善以及公务人员素质总体较低等因素的影响,确实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履行公职时主体价值观念错位、公务员服务意识淡薄和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只有身受其害的广大民众才能感受到。因此,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使公务员并非清闲安逸的专用语、福利和特权的代名词,民意是不可或缺的力量。
我们经常说“一票否决权”,在公务员退出机制上,我们的政府能否让民众实施“一票否决权”,应该说是衡量政府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试金石。这个所谓的“一票否决权”,就是在公共财政支出上让纳税人享有充分的监督权,就是对公务员提供的公共服务享有充分的评判权,就是对公务员的升迁留转享有充分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