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历史注定会记住这一时刻,不仅因为这一时刻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汶川大地震,而且,中国政府以信息公开应对这一特大自然灾害的做法也开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先河!
在地震发生后仅仅十几分钟,新华网就公开向社会发布信息。中央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几小时内,数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最新震情统计数据,地震伤亡人数在互联网上同步更新,媒体滚动播出最新消息,电视台24小时直播震情。
巧合的是,这正值距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不到半月的时间。按照条例规定,信息公开已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自律性的道德要求,而是必须遵从的刚性准则。“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已经成为信息发布的铁律。因此,舆论普遍认为,该条例是中国民主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及时、翔实地向世界披露震情,政府快速、冷静、理智,从容不迫地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让汶川大地震信息的公开程度达到了极致,显示了党和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勇气和决心。
在灾情面前,我们的各级职能部门实事求是,不瞒报、不回避,及时满足民众极度渴望的信息诉求,有效地稳定了局面,安定了人心,让这次抗震救灾活动成为成功践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战和范例。这次汶川地震,公众能够看到、听到的信息量之大,从空中全景到具体细节,从电视图像到统计数字,可谓铺天盖地。而且,十几天来抗震救灾的有序进行,波及地区的平静稳定,已经显示出一个现代政府领导下的理性社会面对突发重大灾害时的应有状态。从中不难看出,及时有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是政府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关键性机制。
虽然我们无法阻止自然灾害来临的脚步,甚至我们还必须承认地震的准确预报还是有待攻克的世界性难题,但是,政府应对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时坚持信息公开的做法,至少告诉我们,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灾难,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