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家组织了快捷、有力、有序的抗震救灾工作,把抢救人的生命作为头等任务,克服余震不断、山体滑坡、气候恶劣、道路阻断等多重困难搜救灾民,抢救伤者,搜寻逝者。尽管我们坚持不放弃、不抛弃,有1%希望就付出百倍努力救人的以人为本救援原则,一个个生命奇迹不断出现,但由于时间一天天过去,埋在废墟里的人员生存希望日益渺茫。加之灾区天气潮湿气温升高,防疫形势变得越来越严峻,于是我们不得不忍痛割爱转移救灾工作重点,将救人为主转移到妥善安置灾民、遏止灾后疫情、恢复农业生产和进行灾后重建工作上来。
我们必须赋予“灾后重建”以最广泛的内涵,即不要单纯将其理解为把在地震中坍塌的房屋和基础设施重建起来,而是包括灾民心理医治、身体伤病医疗、不同群体的妥善安置、恢复工农业生产,直到灾区人民群众生活平静为止的全部抗震救灾工作。
如何搞好灾后重建?笔者认为,既不能仓促从事,也不能想当然决策。各级政府都应当在痛定思痛、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统一、合理、完整规划,要从长远考虑,未雨绸缪,努力提高硬件建设标准,最大限度地抵御重大自然灾害。
灾后重建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既包括硬件建设也包括软件恢复。在这次抗震救灾过程中,我们看到,除了政府的强有力指挥和协调之外,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也得到较好的发挥,让整个社会刮目相看,是一个值得总结的经验。在灾后重建中,我们仍然可以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作用。
这次大地震中,最大的教训当是学校教学设施防震抗震能力差,致使学生和老师伤亡惨重。这就要求灾后重建一定要提高公共设施的安全等级,建设“震不垮的学校”,使学校成为重大自然灾害中的重要生存保护系统。当然,灾后重建还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了解清楚建设地区所在的地质基础,对居民点、道路、水路、电路、通信网络、生产设施等作出全方位的设计。
借鉴以往救灾中的教训,必须坚决防止和杜绝救灾款物分发中的腐败现象。要做到统一分发、合理使用救灾款物,特别是来自国内外的民间捐赠的使用,政府和民间慈善组织要加强监督,切实防止浪费、截留、贪污等行为,否则,既打击灾民的重建信心,也亵渎和伤害民众爱心。因为这些款物中既有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额捐款,也有很多生活较为困难的群众几元、几十元的无私捐助,他们捐赠的目的是为了救助灾民,必须专款专用于灾民。
总之,灾后重建是一项系统而庞大的工程,政府作为组织、领导和协调者必须周密设计,强化监督,让灾民尽快从灾难中站起来、走出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