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将社会稳定进行量化,设计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做减法的方法,扭转了几十年来对不稳定事件处理的传统做法——由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预防。(4月1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发展中的社会,都是由每个个体的愿望需求和权利实现组成的共同体。即便是人们都在各自忙于追求自身的利益,一些自身利益也会有着共同的朝向即群体利益。在社会现实中,当一个群体维护其利益时,往往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另一些社会群体利益。如果政府总是站在维护一个群体利益立场上,那么,这种利益发生冲突的结果往往演变为政府与另一社会群体社会矛盾,甚至诱发社会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那么,这种矛盾是否就是发展中的矛盾,就是不可调和、不可避免的呢?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率先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注重从源头化解社会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看到,清明时节,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山门镇悦来村一片繁忙。赶在夏天雨季之前,村民们正在怀溪流域修建防洪堤。这是一条悦来村酝酿了20年才得以修建的防洪堤。悦来村村支书感慨道:“幸亏搞了风险评估,否则非出大事不可!”
酝酿了20年才得以修建的防洪堤得以修建,两个村针锋相对的矛盾得以化解,这得益于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得益于当地政府的理性和智慧。首先由山门镇党委、政府牵头,会同水利部门,责令悦来村暂停施工。接着,有关乡镇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坐在一起,开稳定风险评估分析会,将不稳定因素一一列出,逐一评估,找出解决之道。评估方案认为,防洪堤必须建而且两村都要建,水利部门给悦来村的政策永安村也同等享受,同时由于悦来村先建防洪堤给永安村带来的影响,悦来村应给永安村一定的补偿。对这一评估方案,两村都乐于接受。正是当地政府尊重民意、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基础上,让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出来,让当地政府和民众站在平等的地位上,科学评估,良性互动,在各种利益诉求交织中寻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最终,防洪堤建设工程顺利启动,一场酝酿中的械斗烟消云散。
与此相比,一些地方过于强调政府“为民作主”,听不得反对意见,以为政府一旦决策,就得强行推进,百姓群众只有无条件执行的义务,没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否则,那就是有失政府的“权威”。因此,炮制出了那些诸如“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不拆迁就取消退休费”等等这些五花八门、言辞激烈、蛮不讲理的口号。在这些地方舆论的渠道、司法的渠道、民意的渠道,往往被堵塞。因此,这些地方有关城镇建设、安置拆迁、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等方面总是与百姓群众冲突激烈、狼烟四起。
研究表明,一项公共决策的制定,不仅仅涉及决策本身的成本,而且涉及外部成本,也就是说,决策者本人可能对不参与决策的人强加的成本。两项成本的总和就是社会的总成本。没有民意的参与,社会为此付出的成本(外部成本)就非常大。结论是,必须通过法律限制政府机构行使权力。浙江省平阳县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再次表明了政府公共权力对民意的尊重,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解决了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发生,是符合现代行政理念的,是该制度最值得称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