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司法官退休年龄符合司法职业属性
□傅达林
一般来说,律师代理诉讼需要主动出击,以一种“进攻型”态势介入案件,尤其在庭上需要具备“舌战群儒”的进攻力;相比而言,司法官处理案件,却最忌讳一时冲动,司法的消极、被动、中立等特性要求司法官稳重持中,具备一种超乎常人的心如止水的“冷性”品格。司法的职业属性恰恰契合了中老年人的自然特性,而与年轻人的品性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司法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门艺术。司法官对当事人的询问、对庭审的指挥、对事实的判断、对法律的运用,都离不开个人经验的指导。在这一点上,司法官职业与医生职业殊途同归,年龄越长的人,其阅历和经验也越丰富,职业技能也越娴熟。
许多国家都提高司法官的退休年龄,如法国法官一般年龄是65岁,首席法官是70岁;英国上诉法院法官的年龄一般不低于55岁;美国则干脆倡导法官职业终身化,大法官如果不是自己提出辞职,则可以任职至死,大法官霍姆斯退休时已是91岁高龄。
延长司法官退休年龄不符合我国国情
□陆锦林
外国采取延长退休年龄的做法是基于劳动力短缺之困,司法官也不例外。而我国最大的国情是人口多,经济尚不发达,面临就业困难的压力还很大。目前,各级法院、检察院每年新招录公务员人数为数不少,而法院、检察院新招录的公务员是受编制限制的,延长司法官退休年龄,必然会造成年长者退不下来,编制无空缺,而年轻的高学历人才进不来。
人到30岁以后记忆力便开始下降,40-45岁下降速度减慢,50岁以后记忆力急剧下降。此外,中西方人的生活习惯和体质存在差异。举个例子,欧美地区孕妇生孩子没有坐月子一说,孕妇生完孩子即可喝冰水、吃冰激凌和水果,产妇可以沾冷水、吹冷风,孕妇产后一星期可下水游泳,两星期后上班工作的大有人在等。这些习惯对中国产妇来说都是禁忌。同样,中国老年人的体质等方面与西方人比也有很多差异,这主要是饮食的缘故所致。我们以素食为主,而西方人饮食以肉、奶为主。既然东西方人存在众多差异,就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延长司法官退休年龄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