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日前在杭州市新闻媒体恳谈会上说,对媒体监督职能的认识,我们经过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害怕监督,如临大敌;第二阶段是不怕监督,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现在我们认识到,要办好一件事情,必须欢迎媒体监督。(2月13日《人民日报》)
与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的西丰县进京“抓”记者事件相比,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的“要办好一件事情,必须欢迎媒体监督”高论不但令人耳目一新,而且其坦率地承认面对媒体监督从害怕监督到不怕监督,再到欢迎媒体监督,所表现出的逐步开放心态和开明的雅量更是让人感到惊喜不已。
或许,大家早就听过这么一个说法:在偌大的中国,若要问谁“懂”得最多,不是教授,不是博士,也不是学富五车的学术大师,而是那些非常自信的政府官员。他们在决策时,只凭自己的经验与好恶,造成了诸如非法圈地运动、城市暴力拆迁、放任劣质商品害人等现象的存在。《半月谈》曾总结中国各级政府“不法行政的十大怪状”,其中包括:法律治民不治官;法盲执法,执法违法;恣意用法,暴力行政;与民争利,侵犯私产;隐瞒信息,神秘行政;推责诿过,行政不作为等。
其实,官员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是每个国家都不可回避的、令人头疼的麻烦事。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既然存在官员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就必然存在着官员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机制”。事实上,现在官场上存在这么一些官员,他们把官场视为生意场,把谋取官位看作投资,靠不正常手段获取权力。能力一般却过度自信,不学无术却独断专行,明明一无所知却要夸夸其谈,一副满腹经纶的所谓“知识型官员”做派,其实质和旧时决策时拍脑袋,执行时拍胸膛,出了问题拍屁股所谓的“三拍”干部没有什么二样,这样的官员,只能是为官一任祸害一方。当然,各国都在寻找预防和打击官员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的利器,而其中,舆论监督又成为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尽管舆论监督在各国政权运行中起着相近又不尽相同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舆论监督已经使其成为遏制政权腐败的一条重要因素。
为此,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在规范舆论监督、信息公开等方面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律,有些制定了专门的新闻法。而相比之下,我国既没有新闻法,也没有其他可供援引的法律条文,舆论监督效能主要靠官员自觉接受的雅量去实现。虽然出现了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上任伊始,公开提出请各新闻单位提供负面报道,广东省委书记和省长欢迎网友“灌水”和“拍砖”,但笔者还是认为,这种把开展舆论监督寄望于人的优秀精神品质上的做法,是不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