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个怯生生淡妆浓抹的孩子,本报《法制影视周刊》今天稚嫩登台。
常有读者这样评价法制类报刊:非案即讼,内容沉重;板着面孔,表情生硬。
为此,我们曾以“软硬兼施”加以调整。2006年以来,本报增加的文华、时尚、旧闻、方志诸版,发挥了一定作用,受到了热情肯定。
但是,读者仍不满足,犹盼随着文化趣味的变浓,法制内涵不减。作为报人,我们也深感“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与此同时,法制电影、法制电视剧和法制电视栏目风起云涌,而今已经成为大众文化生活不可替代的美食。
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报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长安法制电视制作中心萌生了共同的愿望——在法制影视文化的供求之间,架起一座服务之桥,于是便有了今天的《法制影视周刊》。
《法制影视周刊》以弘扬先进文化、传播主流声音为宗旨,以法制电视剧、电影及其台前幕后的故事、人物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将作为全国各电视台富有特色的法制频道、栏目、节目的推介平台。风格上突出好看、轻松、丰富。满足大众阅读需要,打造法制文化品牌,将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我们竭诚欢迎各电视台、法制影视摄制组、政法系统电视制作机构加盟合作。有大家共同播种浇水、松土施肥,《法制影视周刊》这株幼苗,才不愁繁花吐蕊、硕果摇枝。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