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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海淀试水
[ □本报见习记者 李继锋   发布时间:2008- 05-12 12:48:36  不得不说 ]



行政争议处理中心在行政单位与百姓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李继锋/摄

    2007年11月,全国首家行政争议调处机构在北京市海淀区挂牌。维系机构高效运转的是4个平均年龄仅为29岁的年轻人,他们均有专业的法律教育背景。

  短短6个月,调处中心已经受理47个行政争议案件,成功化解23件。47件,不低于北京多数区县一年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

    行政法学的专家认为:北京市海淀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成立,开创了中国穷尽行政救济的先河。
  
  “做了普通老百姓,你才能真切体会到,以前大家所说的一些政府职能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四难’到底有多难。”

  提起两个多月前的遭遇,曾经做过警察、又干过律师的李跃进,面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仍是一脸的愤懑与无奈。

  两个多月前的2008年2月18日,李跃进接到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徐庄社区居委会的通知,前往该办事处办理被监护人王金生重残生活补助。办事处干部审查完王的残疾证后当场宣告:此人的残疾证无效,并称李跃进不具备法定监护人的资格。

  王金生是李跃进老朋友的儿子,智障,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老朋友临终托孤,求他负责照顾举目无亲的智障儿子王金生。2005年8月,李跃进被徐庄社区居委会依法指定为王金生的监护人。

  为了这个残疾证,李跃进两赴街道办事处,再到区残联和区信访办,前后跑了4趟,要求给监护人办证。可始终求助无门,皮球儿般被踢来踢去。

  自己热心肠,却办不成事。李跃进备感委屈。

  3月5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向海淀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要将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

  海淀区法院立案庭的接待人员转告他,该法庭的隔壁成立了全国首家行政争议调处机构,他可以尝试行政争议快速调处,既省时间又节约成本。

  李跃进当即怀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了调处中心接待室。

  一位年轻的接待人员让其登记并详细问询后,答复他最长会在3日以内给他一个答复。“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看到接待他的是个小伙儿,李跃进没抱太大的希望。

  3月7日,李跃进意外接到海淀区法制办的通知:他可前往办事处办理残疾证了。

  于是,3月11日他向法院提出了撤诉请求。

  事后,李跃进在不满个别行政机关办事拖沓的同时,也感叹海淀区政府在创新行政监督机制方面所作出的创新与努力。

  李跃进办理残疾证纠纷的调处成功,是这个全国首家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成立4个月以来办理的第41宗案件。

探索行政调处新机制
  
    “海淀区政府法制办创办全国首家行政争议调处机构,不是一蹴而就的。”海淀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德道介绍调处中心当初成立的过程时说,“是在长期解决本区行政争议案件过程中,逐渐摸索总结出来的。”

  “本区区情复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历来要比其他区县高。”海淀区法制办法制科科长韩冰总结了海淀区特殊的区情。海淀区是著名的高新技术产业区,同时又是著名的文化教育区。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行政争议也随之增加。另外,海淀区是高知聚居区,群众法治观念意识较强。“教授维权与居民房屋拆迁争议同时并存。”

    据海淀区法制办法制科提供的数据,2006年法院共收行政诉讼案261件,结案231件,行政机关败诉20件,其中还不包括70多件行政复议案。

  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经联合下发27号文件,提出要不断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新的契机到来的同时,一种新的行政调解机制也在海淀区法制办悄悄酝酿。

  海淀区法制办副主任刘秀荣分管该项业务,她对行政调处有着更深刻的体会。她认为,我国未实行所有行政案件复议前置的制度,大量行政争议未经行政系统内部解决直接到了法院,不但浪费社会成本,有时还可能使部分问题拖延不决,致矛盾激化,对解决行政争议十分不利。

  由此,他们经常思考,能否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开辟出一种新的政府内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由政府机关对行政争议案件实施案前调处。

  刘秀荣介绍说:“设立接待室只是试图在起诉人自愿的基础上,在法院立案前对行政争议进行免费调解。”那些不接受调处意见的当事人,可以不受任何影响继续选择行政诉讼。

  思路逐渐清晰,他们开始了细致的论证与沟通。

  在法学专家的鼓励下,在与区法院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区法制办向区政府建议成立专门的行政争议调处机构。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海淀区政府决定,先由政府法制办设立行政争议调处接待室,待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视其效果,再决定是否成立专门的行政纠纷调解处理机构。

  2006年,海淀区法制办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始了果敢的尝试。

  海淀区法制办法制科科长韩冰带着3个年轻人,开始了新鲜而又繁琐的工作。这个平均年龄只有29岁的团队,均有较高的法律素养。

  2006年以案前化解形式解决行政争议案达到67件,2007年前10个月化解了35件,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上,海淀区主管领导介绍了这方面工作经验,在业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2007年11月16日,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在海淀区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正式挂牌。

  韩冰介绍,行政调处遵循自愿、依法、有错必纠和免费快捷的原则。对到政府或法院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案前调处的途径。调处工作便民快捷,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调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不同意调处意见的,可以随时提起复议或诉讼。

  从办理的争议案件情况看,基本覆盖了各个行政管理领域,与当前易发生行政争议的范围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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