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吴树坚就几个近期热门案件的审判工作发表见解说,个别审判有争议很正常,法官断案不应受“民愤”影响。譬如“许霆ATM取款案”这类引起社会争议的新型案件有利于法制的完善,“这个案子,不仅民间有争议,法学界内部也发生了观点的碰撞,刑法学界与民法学界的意见相差较远。我认为,任何法学家都只是某个领域的专家,他们的意见未必就是正确的。这个案子之所以引起争议,主要是因为案件本身的‘奇特性’。换个角度看,这类新型案件的审判工作对推动我国的法制完善具有积极的作用。立法的前瞻性是有限的,任何法律都有滞后性,司法实践中往往‘先有案件,后有法律’,很多立法实践都是在一个个新案例的基础上得以完善的。所以,这类案件的审判引发争议,未必不是好事。”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