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杂志新闻 - 时报新闻 - 本网报道 - 区域报道 - 法闻天下 - 报章记录 -  维权中心  - 知名律师 - 法条文库 - 法律图书 - 社区中心 - 社务中心 - 免费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道中心 >> 民主与法制时报 >> 一周 >> 正文
是打击捂盘还是帮房产商涨价
[ >   发布时间:2008- 01-07 01:40:21  不得不说 ]
      在杭州市房管局“严查”通知发布之后,“今日嘉园”楼盘终止“捂盘惜售”行为,于9月24日重新开盘,但与它5个月前申领预售证时确定的售价相比,每平方米涨价5000元左右。如此结局,房产商和房管局皆大欢喜,唯独苦了要多花三分之一价钱购房的群众。

      杭州市房管局近期对房地产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进行了一次“严查”。9月20日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说,杭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今日嘉园”项目A楼领取商品房预售证后5个月仍未开盘公开销售,已经通知其于9月21日重新公示3天后开盘,并强调“若到时不公开销售,你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平心而论,政府职能部门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房产商“捂盘惜售”行为出手,首先值得肯定。出手总比不闻不问好。但是,老百姓更关心的是如何出手、结果怎样。

      “今日嘉园”“捂盘”5个月,早已“捂”出了巨额利润。对这种获利丰厚的“捂盘”行为,房管局没有任何处罚举动,只是通知其开盘而已,这样的“严查”,究竟是打击“捂盘”,还是帮着房产商涨价?

      面对社会质疑,有关部门解释:这次的主要目的还是“警示”,何况到目前为止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法规都还缺少具体处罚规定。这种解释其实难以自圆其说。杭州市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禁止“捂盘惜售”等行为的《市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试行)》,上个月又再次规定:对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时,所有房源应一次性全部上网对外公开销售。这即使算不上三令五申,也算有具体、明确的要求了吧?“今日嘉园”拿政令当耳旁风,发令者竟然如此大度,个中缘由或许只有双方明白。(新华社)
(责编:) 【字号 】【打印】【关闭
现有网友评论
网  名:     查看评论需知  
内  容: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












  • 热点推荐
  • 新闻摘要
热门点击
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报社概况 | 关于民主与法制网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s © 2005-2007 WWW.MZYF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6780号   京ICP证061091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