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9年前在北京市昌平区购买了6套二手房并拿到了房产证。今年9月初,因原房东获罪,这些房屋被法院认定为原房东的财产而查封拍卖。沈先生随即起诉拍卖公司要求赔偿。10月9日,昌平法院开庭前,沈先生追加新实施的物权法为依据,这也是北京市法院受理的首起运用物权法维权的案件。
60岁的沈先生是名个体户。1998年,他花120万元从朋友闫某处低价购得6套昌平镇永安里小区的房屋,次年6月拿到了这6套房屋的产权证。今年9月初,北京中佳信拍卖有限公司忽然找上门,赶走这6套房屋里的租户,并在9月底将房屋先后拍卖。
自己合理购买的房屋无故被查封拍卖,房主沈先生感到莫名其妙。拍卖公司答复称,上述房子卖主闫某于2002年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石家庄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在没收财产的过程中,法院认定沈先生的6套房屋属于闫某财产,因此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