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法院核准,济南“7•9”爆炸案主犯段义和(副省级)、陈志9月5日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注射方式)。
今年7月9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指使其侄女婿陈志(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第三大队副大队长),在闹市区将段义和的情妇柳海平当街炸死,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爆炸案。一个月后,8月9日,山东淄博中院一审判决段义和、陈志死刑,陈常兵无期。一审宣判后,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均不服,提出上诉。8月2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认为,段义和、陈志在城市交通要道、人员流动高峰期,采用爆炸方法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两辆轿车损毁,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爆炸罪。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一、二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