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每平方米两万元的门面房,以每平方米5000元购得,重庆市铜梁县原县委书记马平以如此低价向请托人购房,被以受贿论处。马平感到非常冤枉:低价买房咋成了受贿?
7月10日,重庆市高级法院对马平及其妻沈建萍采取由行贿方免除部分房款、低价购买高价返售商铺、低价购买门面房等手段共计受贿205万余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马平有期徒刑13年,以受贿罪判处沈建萍有期徒刑3年。
此前,“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以受贿论处。
2001年底,马平、沈建萍得知某开发商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正街建设天龙广场项目的消息后,提出以优惠价格购买门面房,双方约定每平方米5000元。马平、沈建萍夫妇明白,这个地方地处闹市中心,属黄金宝地,这里的门面房一定会大大增值,况且又是以如此低的价格购买。当时,楼盘开盘时,市场价是每平方米20000元。
2004年初,得知重庆市纪委正在调查自己的消息后,马平、沈建萍与开发商共谋,伪造了《共同投资建设天龙广场(商业用房)协议书》,并将时间提前,以掩盖其以明显低价购买天龙广场门面房的事实。(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