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同于企业。从法理上讲,政府的确也是法人,但它是行政法人,而不是企业法人。国家法律确立行政机关的法人地位,其目的是保证机关在社会活动中的民事主体的独立性,而不可能因为经济与财产问题来决定某一级政府或行政机关的存在与否。
比如,国家不可能因为公安局资不抵债,就让公安局破产。哪一级政府资不抵债就破产,如果有这样的逻辑,那么是不是哪一个国家的政府偿还不了债务,就让这个国家的中央政府破产呢?
行政法人与企业法人的不同还表现在,国家政府体系从上至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所有的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资产因全民所有的性质而具有连带关系,因而在政府责任的层面上,上下级政府之间也是一种无限连带责任。(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