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回单位宿舍休息的浙江省慈溪市青年陈伟,在路上突然听到一阵阵痛苦的呻吟声,循声望去,他看到4个青年在殴打另外两个小伙子,并且还在恶狠狠地威胁他们。
“抢劫!”陈伟马上反应过来。他急中生智,一边假装发短信一边走路,经过歹徒抢劫的地方时再猛然一抬头,装作若无其事地与被打的两个小伙子打招呼:“你们怎么还不回去?”看到陈伟和被害人非常熟识的样子,歹徒紧张起来,他们一边虚张声势地威胁陈伟少管闲事,一边慌忙逃跑。
后来,陈伟遭歹徒报复受伤,向慈溪市公安局上书要求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行为。”但是,如何理解“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一定要激烈反抗还是也可以像陈伟这样采取巧妙的方式?
今年4月份,陈伟“见义智为”的行为终于被慈溪市公安局认定为“见义勇为”。(曾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