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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网上裸聊案检察院撤诉
[ >   发布时间:2008- 01-07 01:35:2  不得不说 ]
    36岁的家庭主妇张立立在家上网,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时,被北京治安支队民警与分局科技信通处民警“破门而入”抓获。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裸聊的性质有多种不同的认定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裸聊行为按照《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裸聊行为应当构成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是纯个人行为,由于参与者之间不具有现实接触的可能,具有一定的隐私性,不会危害社会,受到行政处罚即可。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以张立立涉嫌聚众淫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后,法院认为很难定罪,如果检察院不撤诉,就判无罪。检察院遂于2007年2月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处理。这意味着,北京首例裸聊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无罪。有评论认为,公权随意越界比裸聊更可怕。
(《法制日报》 陈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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