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一个很有特色的受贿案,被告人是广东农行原行长符史峰。检察机关指控,符为一家企业的房地产项目批准贷款1800万元,从中受贿30万港元。
今年66岁的符史峰1990年至1997年期间担任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庭审中,对检察官的指控,符予以否认。他只承认拿过15万港元,且全部用于公务招待——花15万买燕窝、买鱼翅、洋酒XO,疏通与农行总行领导的关系。
针对符史峰的辩解,公诉机关特地到广东省分行的食堂进行了调查。食堂相关负责人证言称,“食堂从来没有收到过符行长拿来的鱼翅燕窝,即使给了我们,我们也不会做呀。”
对此,符史峰在庭上解释说,他买的鱼翅燕窝是请外面酒楼的师傅在食堂做的,洋酒XO则是倒在普通玻璃瓶里给客人喝的,所以食堂的人不知道。
公诉机关还出示了银行一司机的证言,该司机称:“上次我说了假话,我压力一直很大,这次我要说真话。案发后,符史峰曾找过我,让我在接受问话时说曾帮他买过5万元的燕窝,其实我从来没有帮他买过燕窝。”
符史峰还提出,买来的燕窝一部分送给了总行某某领导,该总行领导的老婆证言则称:“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符史峰送的燕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