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杂志新闻 - 时报新闻 - 本网报道 - 区域报道 - 法闻天下 - 报章记录 -  维权中心  - 知名律师 - 法条文库 - 法律图书 - 社区中心 - 社务中心 - 免费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道中心 >> 民主与法制时报 >> 一周 >> 正文
王有杰:一审领刑死缓
[ >   发布时间:2008- 01-07 01:33:32  不得不说 ]

     1月19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宣判。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有杰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

    王有杰曾任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去年12月20日,荆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5年的12年间,王有杰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54次非法收受个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634万余元。此外,王有杰另有89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责编:) 【字号 】【打印】【关闭
现有网友评论
网  名:     查看评论需知  
内  容: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












  • 热点推荐
  • 新闻摘要
热门点击
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报社概况 | 关于民主与法制网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s © 2005-2007 WWW.MZYF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6780号   京ICP证061091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