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名出生7日的男婴因身患严重疾病被放弃治疗(亦称被动安乐死——编者注)而死亡。男婴家长遂将接生的武汉中原医院及转院治疗的协和医院一并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决中原医院赔偿患儿家长5.9万余元,协和医院则无责。据悉,这是武汉首例婴儿安乐死医患纠纷案。
33岁的产妇阮某于2005年6月30日到中原医院待产。医护人员告知阮某家属胎儿巨大,分娩很困难,遂提出三种分娩方案:试产、失败后则行剖宫产;剖宫产;阴道分娩。阮某之夫胡某先选择阴道分娩,后经医生建议,于当晚6时同意行剖宫术。
晚8时许,阮某剖宫产出一男婴,然而婴儿出现重度窒息等症状。至晚11时许,中原医院将患儿转院至武汉协和医院救治。7月6日,患儿死亡。
法院认为,中原医院为阮某接生的4名医护人员,要么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要么无医师执业证,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还存在疏于监护、抢救及延迟转院的过失。协和医院并未强行要求患儿家属放弃治疗,对患儿安乐死不应承担责任。(央 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