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赔偿问题是个老大难,不仅仅邱兴华案如此,在全国,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发生在湖南的这件刑事案,再次凸显解决刑事案件民事救助难题的迫切性。
这一案件同时昭示,大力普及刑法知识,努力构建和谐的家庭、夫妻、邻里关系,严防激情犯罪,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大事。愿本案的悲剧为每一个可能成为“李庚华”的人敲响警钟。这样的悲剧本来可以不发生。
2007年4月2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李庚华宣读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结果,与此同时,李庚华还被判224268.28元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要求李庚华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赔偿款。
发生在2006年7月22日的这起故意杀人案,曾引起当地群众的广泛关注。湖南某媒体曾以“一封未完的遗书”为题,对全案进行了深入报道。该案引发群众广泛议论和媒体频频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李庚华在永兴机械厂内,当众追杀已经离婚一年多的前妻楚松林,“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书中如此表述)。
死者已矣,生者的痛苦却一刻也没有停止。本案受害人楚松林年仅7岁的女儿李妙(化名),在痛失父母的同时,还不得不深陷一个十分尴尬的生存境地:作为杀人者的后代,姥爷楚晓春依然在承担着隔代的抚养义务。
更为尴尬的现实是,李庚华被判承担22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半年多过去了,受害者父亲楚晓春却没有得到一分钱。一个月仅有600多元退休工资收入,还要花掉300多元的医药费,生活费不到300元,均已年过七旬的楚晓春夫妇,拿什么来支付李妙的成长费用?他们到底能支撑到哪一天?
一封未完的遗书
2007年7月9日,郴州。一个不知名的茶楼小包厢里,一下子涌进了4个满脸悲容的人。楚晓春、周兰英和他们的大女儿楚全玉、儿子楚清运。
楚晓春轻轻地扶着周兰英在凳子上坐下,掏出一把药片递过去,执意要周兰英吃下去。比丈夫还大一岁的周兰英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必须定期服药。只要离开自己的房子,两人一天要服的各种药物,便都由丈夫楚晓春带在身上。
楚晓春自己也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小瓶子,一个是救心丸,一个是丹参滴丸,每一样吃了几片。患有脑萎缩、心脏病的楚晓春担心,如果不随身带着这些药片,就很可能在发病时因找不到药而出现意外。
2007年春节过后,楚晓春就已经70岁了。很多老年人在这个年纪还能工作,但楚晓春从单位退休十多年,很少出远门,近五年来,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夫妇俩每个月用于常规治疗的医药费不少于300元,全都是一些常备的药物。
楚松林是楚晓春和周兰英最小的女儿。楚松林被杀害后,夫妇俩都瘦了20多斤。楚全玉说,母亲以前说话做事风风火火,现在有时连站都站不稳了,没有药的维持,“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楚晓春颤抖着手递过来的一堆资料中,楚松林写的一封遗书被特别提及。“我女儿命真的苦”,楚晓春说,楚松林是自己找的对象,家里人当时就不同意,因此,婚后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从来都不跟家里人说。在整理女儿的遗物时,这封写于死前不久的半截遗书被发现,一家人才知道,楚松林原来活得这么苦,以致早就做好了死的准备。
没有人想到,竟是与他生育过一个女儿的前夫李庚华,让她甚至来不及自杀,就早早地离开了人世。
“我的婚姻是不幸的,用别人的话来说,可以出一本书,一本痛苦与屈辱的书。”在遗书的开头,楚松林这样说道。
“他为了得到我,就骗我到衡阳南岳去玩,在那个晚上,他用酒把我灌醉强奸了我。”楚松林在遗书中回忆道,“迫于无奈,我与他谈起了恋爱。在与我恋爱期间,他还找了不下三个女子,并曾为了一个姓许的女子与人斗殴,被派出所关了十多天……”
楚松林写道,婚后,李庚华与一名李姓女子好上后,竟然用带锁的日记本将偷情经过写下来,在偶然中被楚松林发现。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两人分分合合,关系一直不融洽。遗书在写到婚后不和谐的家庭生活后戛然而止。
下跪为女儿讨公道
2007年4月16日上午7时45分,一向很少出门的楚晓春,瞒着3个儿女,悄悄地从永兴县城出发来到郴州市某法院。在法院门口,楚晓春做出了让当时在场的人没有想到的举动:他跪下了!双手举着一张上写“永兴机械厂工人楚松林,于2006年7月22日被杀,凶手至今未决,特请结案”的黄布。
“如果让儿女们知道了,他们肯定不同意。”楚晓春说,“我只能用这种方式,为女儿讨个说法,我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楚晓春所说的“凶手至今未决”,指的是李庚华被判缓刑的事。在他看来,李庚华在永兴机械厂院内,当着众人的面将自己的女儿杀死,“如此恶劣的杀人行径,怎么可能只判个死缓?”
“凶案发生在7月22日下午6时左右。”楚全玉说,因为女儿李妙的抚养问题,妹妹楚松林和李庚华吵了起来,“李庚华突然从身上抽出一把刀,在妹妹的背上捅了一刀……”楚松林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