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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土地廉价承包起争议
[ □本报记者 郭新磊 李继锋 发自吉林珲春   发布时间:2008- 04-21 13:6:35  不得不说 ]

    吉林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1万多亩草原、林地被以7万余元的价格承包了50年,导致当地村主任带着村民走上了一条“讨地路”。随着“以法讨地”的声音越来越响,这起纠纷背后的种种疑问也逐渐浮出水面。

    初春的风吹动着草原上枯黄的杂草,低矮的灌木丛旁,一堆堆干牛粪散布路边。

    “这么一大片草原和林地,都是我们村的。可现在我们却不能用来放牛、砍柴。”汪瑞志沿着一排粗制栅栏徘徊,本就散乱的头发在风中愈加凌乱。

    汪瑞志现任吉林省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村主任。

    但在担任村主任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没有一天不在焦虑中入睡——他还欠村民一个承诺。

    “当时村委换届,村民发现村里的一万多亩草原和林地早在几年前就被村委会以低价承包出去,都非常气愤。我刚上任,觉得应该为村里的老百姓讨个公道,就向村民承诺把地要回来。可没想到这么一件事,竟拖了一年多。”汪瑞志黝黑的面孔掩盖不住内心的焦急。

    而正在汪瑞志遥望草原发出无奈叹息时,作为圈河村草原、林地承包方的温祥也不断喊冤:土地承包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的,承包价格也是合同明确标示的。

    “他们(圈河村部分村民)是欺负外地人。”来自当地政府部门的声音如是说。经过一年多协调处理,珲春市政府各部门对此事已有定性。

    “是不是欺负外地人我们辩解没用。但政府让我们走法律程序,我们也听了,不去上访,就到法院起诉。可这条路也行不通。我们走法律途径走了一年多,到现在法院也没有立案。”4月2日一早,汪瑞志拿着起诉材料,孤零零地等候在珲春市人民法院门前。

万亩土地低价包出

    占地1000多公顷的圈河村,以环绕村子的圈河而得名,村内分散定居着216户居民。虽然拥有的土地不少,但因为大多是草原和林地,这个毗邻俄罗斯的村庄,依然以畜牧业为主。家家户户都喂养着几头黄牛。

    “村里有800多公顷的草原,村民都将牛放养在外面,祖祖辈辈如此。”汪瑞志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但就在2006年5月,“这一切都变了!”

    根据当地村民的讲述,2006年5月,村民程宝山等人同往常一样,前往草原放牛。但意外的是,此次放牛,遭到了在该村投资的外来人温祥的阻挠,双方争执并发生械斗。

    “温祥告诉村民,村里的草原已经被他承包了,村民不能在他的草场上放牛。”直到圈河村换届选举结束,上任后的汪瑞志才了解,村里的874公顷草原林地确实被温祥承包了。

    发生矛盾的原因是否如汪所说,因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证实。但不可否认的是,根据合同,村里的874公顷草原、林地确实“易主”。

    2000年1月27日,圈河村与来自哈尔滨市的投资商温祥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将村里的651公顷草原、草山发包给温祥自主经营,承包期34年。双方原定承包期为50年,后因草原(指草原站)委托给圈河村的年限只余下34年,故承包期有所变动。但承包合同中明确,如果圈河村在34年后继续取得该地委托经营权,那么温祥将对该地继续经营至50年期满。

    对于这651公顷的草原、草地,温祥需要一次性支付3万元,另需“改造完50公顷以上草原,达到种植牧草程度”,帮助村民发展畜牧业,改良当地黄牛品种。

    “实际上,这等于把651公顷的草原、草山‘无偿’包给了温祥。”汪瑞志对于如此合同,感到荒唐。

    更令他感到荒唐的是,就在同一天,村里靠近中俄边境的一块173公顷的林业用地,也被发包给温祥,承包期为50年,费用为32870元。

    2001年2月20日,圈河村再次与温祥签订承包合同,以9500元的价格,将50公顷的林业(草原)用地的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转让给温祥,期限为35年(如35年后圈河村仍有该地使用和经营管理权限,那么承包期限无偿延续15年)。

    圈河村村民的委托律师李红波算了一下:“这就是说,圈河村13110亩草原、林地,被温祥以72370元买去了50年的使用权。这还不算林地上木材的所有权。”

    “这也算得上是‘天价’了!”李红波嘲讽地说,“从合同内容看,显然违反了公平性原则。”

    而对于这个价格,承包人温祥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651公顷草原,草质并不好,我得去改造,这得需要投入,而50年后这些都是无偿交还给村民使用的。至于林地,因为地质、气候原因,圈河村的林地并不适合树木生长,原有的树林更不是什么参天大树,也许10年或者20年才能成材。”

    “开始村里还想无偿承包给我呢,后来我觉得过意不去,主动提出给钱。”温祥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而处于矛盾漩涡当中的政府部门,对这13110亩地的承包价格不置可否。

无人见过的“林地转让合同”

    “价格显失公平是一方面,而政府部门疏于管理又是一方面。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这1万多亩草原、林地被个人以极低的价格承包了50年。”李红波说。

    对此,珲春市草原站金忠吉站长解释说,草原的管理权属于政府相关部门,圈河村只有草原地的使用权。如果圈河村想将草原使用权发包,只需要村民同意,就可以合理地办理。

    “圈河村提供了村民代表发包牧业用地的表决书,也提供了承包合同,手续完备。”虽然这个价格存在疑问,但在手续办理的程序上,金忠吉表示没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

    同样表示转让手续合法的还有珲春市林业局局长殷忠。

    因为这起纠缠了一年多的矛盾直接涉及林业部门,后调任林业局任局长的殷忠专门核实了有关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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