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7日,广东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春龙刺伤两名人大代表案件。在法庭上,身家上千万的被告人吴春龙提出,以全力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为条件,要求司法机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12月11日,负责审理吴春龙故意伤害案的审判长说:“赔钱‘免刑’是不可能的,只有赔钱‘减刑’。赔钱减刑的准确说法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目前最高法院对此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只是刑法规定,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而在12月7日的庭审中,此案的检察官说:“要原被告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人大代表被刺伤
今年8月7日,当地的《汕尾日报》在“打黑除恶”专栏刊登了一个报道,题为《临危不惧勇镇凶狂——市人大代表林孟东见义勇为传佳话》,这个报道依据汕尾市政法委的调查,对吴春龙刺伤两位人大代表案件作了细致的描述。
血案发生在汕尾市城区工商局办证大厅内。6月13日下午约4时,汕尾市人大代表、年近50岁的女企业家翁一岚在城区工商局办事完毕,边打手机边往办证大厅外面走。突然,一个30多岁的粗壮男子从旁边闪出,挡住翁一岚去路,左手一把拽住翁一岚的头发,猛地往下按:“我等你等久啦!”边叫边用右拳猛击翁一岚头部,同时又用脚猛踹其胸、腹部。暴徒旋即拔出一把利刀,朝翁一岚猛刺,翁连呼救命。
在这危急关头,刚从二楼走下的汕尾市人大代表林孟东见状大喝:“不能打人!”他一个箭步冲向前,伸出左臂护住翁一岚头和背部,歹徒刺向翁一岚的利刀刺在了林孟东的手臂上。林孟东手臂鲜血直喷。这时,办证大厅的人群纷纷围过来。歹徒被林孟东的壮举镇住,加之大厅围观的人纷纷怒喝,歹徒收起利刀走出大门,坐上接应的小车逃离。
被歹徒刺伤的林孟东伤势严重,据法医鉴定,其左肘关节上方前外有长约9厘米伤口,可见肱二头肌腱、肱桡肌,前臂外侧皮神经断裂,左肘关节活动受限,达到人体轻伤标准。在医院缝了30多针,住院一个多月后伤口才愈合,但左手腕仍有麻木感,影响手臂伸屈功能,现仍在治疗中。翁一岚腹部等处受伤,属轻微伤。
凶手在政府机关光天化日下公然行凶,一时在汕尾市不大的城区里传得沸沸扬扬,也引起城区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公安部门的重视。城区公安分局迅速组织侦查,并在7月10日将犯罪嫌疑人吴春龙抓获。随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对吴春龙提起公诉。
吴春龙是汕尾市广通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在汕尾一带颇有名气,他承包了包括市政工程在内的大小工程上百个。一些了解他的人都说,他的家产远不止千万,是一个很有钱的老板。
伤人者提出花钱免刑
今年12月7日,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春龙故意杀人案。两个受害者分别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吴春龙一方浩浩荡荡来了8部车、数十人参加旁听和庭审,乘坐的多是奔驰、丰田等名车。原告方则仅来了数人。
公诉机关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春龙涉嫌故意杀人罪。公诉人指控:2007年6月13日下午3时左右,被告人吴春龙获知附带民事原告翁一岚在城区工商局办事,遂持一把小刀赶到该局一楼,发现原告轿车停在一楼门前,于是守候在一楼附近等待原告出现。约4时,原告翁一岚和林孟东从二楼而下至一楼办证大厅时,被告冲上前厉声质问原告:“去年的工程纠纷何时解决?”原告翁一岚称:“已经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不用找我。”被告遂拳打脚踢将原告打倒,并亮出小刀朝原告翁一岚头部刺去,原告身旁的林孟东见状遂伸出左臂挡住原告头部,被告小刀刺中林孟东左臂,鲜血直流。被告随后逃逸。
在诉讼开始后,吴春龙自我辩护:“我是搞工程的,有个公司,我是经理,几年来我为汕尾市做出了很多贡献。做过联通、移动通信大楼部分工程,还有很多市政工程。泛珠三角‘9+2’在汕尾开设论坛,我提供了场地、板凳和茶水,做过一些公益事业和善事,请求法庭看在我所做的贡献上,免除我的刑事处罚,怎么赔都行。”
吴春龙最初的答辩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大相径庭。他说,由于他跟翁一岚有工程纠纷,在工商局办事时巧遇翁一岚、林孟东下楼,就上前去问翁一岚:“我们去年那个事,到底什么时候能了结?”翁一岚回答:“这个事已经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同我讲没有用。”然后双方争执起来。吴春龙称,当时翁、林两人掐住他的脖子,在他被掐倒的过程中,他才还手。他将翁一岚打倒后,就对她拳打脚踢,后来又用“指甲刀”向她乱刺,结果刺伤林孟东。据此,吴春龙认为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公诉人提出,吴春龙使用的不是“指甲刀”,而是小刀。
吴春龙在庭上称,翁一岚、林孟东是“抢劫犯”,至今逍遥法外。他说:“翁一岚等人2006年12月会同林孟东,共同组织几十人,强行冲进我的家中,毁坏很多财物,还对我们进行殴打。他们犯了抢劫罪,至今逍遥法外!”
原告代理人刘律师说:“这完全是人身攻击和恶意污蔑,他所说的纯属捏造!”
由于案发现场是办证大厅,有众多人证。公诉人以众多人证反驳吴春龙“正当防卫”的说法。公诉人问:“你现在说人家掐脖子,为什么公安机关做笔录时没有这段供词?”吴没有回答,他的代理人说:“他当时蒙了,没想起来。”公诉人后来出示多名证人证言及照片,对所持刀具、有计划踩点守候、刺伤等,吴春龙均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