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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忧与思》专题报道三:户改之策
[ 连继民 侯兆晓   发布时间:2008- 04-30 11:28:11  不得不说 ]

户改困难重重

  有人将发生在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城市化进程比作是中国自1840年以来最重大的变迁,认为其意义极为深远,因为只有生活方式和文明形态的变化,才是最为深刻、最为实质的变化。

  王太元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连续实施户口管理的国家,至少已经有三千年的历史,全面详尽的户籍登记是一个大国能够长期存在和发展的行政基础。实际上户籍是取消不了的,但是户口迁移限制是必须要淡化、转化甚至消亡的。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说:“因为中国养活着世界20%的人口,中国的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70%。这样庞大的农村人口,如果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稍有不慎,将会出现城市圈之外的大量的贫民窟。户籍改革势在必行,但应有序、渐进。”

  正如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所说:“户籍制度改革难就难在城乡差别不可能一下子消除。”如果没有渐进的步骤,人口流动得不到合理引导,这不仅会为城市管理带来巨大的负担,而且还可能绞动既有的社会利益格局。

  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丁金宏教授说,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严格划分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控制农业人口迁往城市。随着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市,1984年,国家颁布相关法规,农民可以进县城以下的集镇入户,附带的条件是:必须“自理口粮”。1998年,国家出台有关规定,放宽对几类人的户口管理,如知青子女进城、老人随子女进城、城乡通婚人口可在城镇落户等。

  王太元说,各地改革其实质都是1998年中央四项改革的推进或者深化,令人遗憾的是,各地都宣称自己是“决定性的”“突破性的”“根本的”,即使当年最有影响的石家庄户籍改革,也没有超出1998年的四项政策。不过有一点值得提倡,改革需要各地的积极性,中国的地区发展不平衡性,为我们进行各种改革试验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从这一点讲,各地的改革都是值得称道的。

农民工市民化

  有学者认为,城市化并不简单地等于城市的摊子扩张,也不简单地等于城市常住人口的增长。城市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新的公共生活、新的人际关系及新的精神生态。

  目前政府所需要做的,是消除造成农民与城市、与市民隔阂的法律与政策壁垒,为农民成为市民创造制度环境。比如,在打破城乡户籍分割之后,考虑给予进城农民以同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使他们能够参与到城市的民主管理中,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今年两会有代表建议,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政府公共文化管理范围,将农民工文化活动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建立农民工文化专项经费,设立“农民工文化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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