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某路公交车的始发站,一位衣着有些脏乱的民工上车来送一位朋友,在快要开车时,这位民工听到售票员的一声斥责:“臭要饭的,赶紧下去。”民工愣在那里,一言未发,怯怯地去了。
“妈妈,所有的同学都发了绿色的就医卡,我为什么没有?”一个来自哈尔滨的小学生交了3万元借读费就读于北京某小学,回家后,纳闷地问着。
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就被限制人身自由,继而被剥夺了生命,曾经轰动一时的孙志刚事件,将源于户籍的显性身份歧视推向极致。这些所谓的执法者正是靠对外来人口的户籍管制来获得心理上的优越感。
除了言行上的歧视外,户籍歧视更多地体现在背后的各种利益上。
去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对“同命不同价”问题已有初步考虑,如果进展顺利,两会后将会出台相关决定。但时至今日,相关法规仍未出台。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律师把湖南省2005年、2006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作了一番比较,发现两者之间差距甚大。2005年,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为9523.9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17.74元,按死亡赔偿20年计算,前者可获得赔偿190497.4元,多出农村居民12万多元。2006年,这种差距被拉大到15万多元。
为此,秦希燕律师建议:以当地(省、区、市为单位)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赔偿标准,既可以避免同命不同价,同时也有一定的可行性。
北京的一位女孩尽管知道一位台湾商人已有妻室,还是义无反顾地为其生了一个孩子,可是为孩子的落户问题大伤了脑筋,最终孩子还是去了台湾。
针对非婚生子女落户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联会理事长黄国健说,内地部门资料显示,现时深圳约有5000名涉及港人的“黑孩子”,珠三角地区则有5万名。而工联会咨询服务中心(深圳)自2004年底成立以来,至今已收到港人的相关求助130多个,涉及的非婚生子女最大14岁,最小约两个月。
无辜的孩子不应成为牺牲品。黄国健代表已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呼吁香港和内地政府尽快制订相应的政策解决“黑孩子”入户难的问题;政府应确保“黑孩子”享有9年免费教育和公共医疗服务的权利,保障“黑孩子”的权益;加强对成年人进行婚姻家庭及生育观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对香港居民宣传内地有关生育政策及户籍事宜的法律法规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