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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忧与思》专题:老少三代户籍路
[ 连继民 侯兆晓   发布时间:2008- 04-30 11:19:53  不得不说 ]

  老张的“户籍劫”似乎没有在儿子身上打住,户籍问题跟他开的玩笑一直纠缠到孙子身上。

  儿子大学毕业以后,分到了北京的一家单位,户口落在了单位集体户上。2004年,儿子和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结婚了,唯一的缺憾是,儿媳妇就业时,没能留在北京。

  2005年,孙子的呱呱落地并没有给老张带来多少快乐。孙子的落户问题让老张痛苦不已。由于儿子是北京市集体户口,除非有自己的住房,否则不符合落户政策。儿子的薪水相对于疯长的房价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等有足够的钱买了房子,孙子也该上大学了。如果让孙子随母亲落到外地去,无疑是在重复当年儿子进京的艰难与曲折,重新揭开老张的伤疤。

  2006年似乎有了一些转机,从2006年9月1日起,北京市将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并对未成年人户口进京审批条件进行了一定调整。这次调整主要是在严格控制北京户籍人口增长的前提下,为部分家庭解决迫在眉睫的实际困难。

  老张准备抓住这根稻草,走一步险棋——“假收养真落户”。

  老张仔细研究了这项新政策,公安机关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对家庭稳定和对养子女抚养教育有益,除了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以外,还将北京市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调整为3条: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考虑到如此苛刻的条件和儿子的坚决反对,老张怕弄巧成拙,户口落成了,孩子成了别人家的,最后只好放弃。

  “那段时间,就像有块石头压在心上,睡觉经常半夜惊醒。”老张的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2007年5月。

  “大约在5月20日左右,北京市公安局宣布,男方是北京市集体户口,即使没有买房,孩子也可以随父入户,办理北京市户口。听到这消息,我喝得大醉一场。”老张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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