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年,有几件实实在在的事,让我们看到,在13亿公民赖以生存的国土上,“人”字越写越大了。
先是颁布了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继而有人呼吁立法规定哪些工种不适宜妇女,引起了广泛讨论。再后来,又有国家有关部门就建立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和节假日的调整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最终形成《休假条例》和《放假办法》发布施行。接二连三事关公民劳动权和休息权的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了人权地位的提升,感受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阵阵春风。
其中最让人深长思之的,是休息权的被重视和支撑这种重视的观念转变。
尽管休息权和劳动权都是被写入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尽管带薪休假并非“新生事物”,尽管人生的三分之一时间都在“背床板”乃是妇孺皆知的常识,但是在很长的岁月间,我们似乎对劳动权情有独钟,而休息权往往被视作一种附属物而受到冷落和忽视。我们曾有不休小礼拜而休大礼拜的过去。“文革”期间,甚至有过“春节不放假,抓革命促生产”的极端之举。其中虽然各有其“合理”的成因,但也不能不承认,过去,从上到下,常常把牺牲休息时间当作革命、进步的一种追求。因此,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甚至连轴转不睡觉,总是备受肯定与赞扬,这几乎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如果谁提出相反意见,提倡科学安排工作和保证休息时间,往往会遭到否定,以致被视为落后分子。“文革”中有一出样板戏《海港》,戏里的青年工人韩小强认为“八小时之外是我的自由”,就被当作典型的错误论调。
但是,近些年情况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使休息权的保障有了越来越雄厚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也让人们对于休息权有了更科学、更深刻、更公正的认识。比如,人们对于那些“过劳死”的英雄模范人物,在肯定其工作精神的同时,也指出个人注意休息和制度保障休息的重要。毕竟,这些英雄模范如果能够合理休息得以多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其生命的价值远胜于“过劳死”。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一些企业,受利益驱使,强迫员工超时工作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员工的正常休假更是难以保证,因休息权受到侵害引发的纠纷时有所闻。总的看来,在休息权的保障上,员工仍处于弱势的地位。
在这样的背景下,带薪休假制度由过去的“纸上谈兵”将变为必须“一体遵行”,黄金周的适当调整并增加年休假天数,这几件看似不大的事情,其意义便非比寻常。它们不但昭示保障休息权从民间呼声走向国家意志,而且从这种人文关怀中折射出执政理念的转变,那就是执政党和行使权力的政府切实遵循宪法精神,以人为本,把国民的切身利益,看得越来越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