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装报警求助 抽丝剥茧案中有案 /■ 张宇峰
今年4月5日下午2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地区大队接到一名年轻女子朱南的报警,称中午被网友高某、刘某、张某诱骗至齐铁南山体育场内,价值1300元的手机被抢走。在侦查员的部署下,朱南打电话与劫匪高某取得联系,称愿意花钱将手机赎回。经双方反复交涉,高某最终同意于当晚5时在和平厂医院门前交易。
但下午4时许后,高某三次来电话变更交易地点,迟迟不肯露面。侦查员们赶往最后一个地点时,发现一辆红色出租车一直尾随在朱南乘坐的出租车后,车内的一名乘客极像朱南描述的高某。见此情景,侦查员当机立断,驾车将出租车强制拦停,迅速控制住车内乘客,车内正是嫌疑人高某、刘某。根据两人供述,随后又将张某抓获。
在审讯中,侦查员一边整理讯问笔录,一边对被害人朱南说:“你可以回去了,有事我们再找你。”朱南刚起身,高某突然大喊:“他不能走,他不是女的,他是男人!他不是被害人,他是我们的同谋!”
原来1988年出生的朱南本是男儿身,但从小偏爱女装,长大后还专门做了喉结手术。他后来成为舞蹈演员,到北京、鸡西、双鸭山等城市唱歌跳舞,今年年初回到齐齐哈尔后,穿着女装在齐齐哈尔市各个酒吧、迪厅串场表演歌舞。
今年初,朱南在网上结识了高某、刘某、张某,四人经常泡在一起吃喝、上网,无所事事。3月30日凌晨1时许,朱南向高某三人提议:“我在网上约个网友,把他钓出来,你们配合我,咱们弄点钱花。”高某三人表示同意。朱南很快通过网络视频联络到一男子,双方感情迅速升温,并约定在某招待所303室内见面。十分钟后,男子如约来到303房间,朱南暗自用手机发出“鱼已上钩”的信号,高某等三人立即闯入房间,以男子强行与高某的“女友”发生性关系为由,对该男子殴打、恐吓,抢走男子佩戴的一条金项链和70元现金。所得现金当晚即被四人吃喝花掉,金项链由刘某提议送给了在行抢中“贡献”较大的朱南。
朱南得到金项链后,当日便以1940元的价格卖掉,并用1300元赃款购买了一部手机。随后的几天里,朱南认为高某三人总是让自己为他们的消费埋单,心中不平,便有意疏远同伙。4月5日,高某三人感到分赃不均,并怨恨朱南对他们的疏远,密谋以找朱南吃饭为名,将其骗至齐铁南山体育场,抢回金项链。当日12时,朱南被三人骗至南山体育场内,新买的手机被抢走,于是就发生了故事开头的那一幕……
日前,朱南等四人均以抢劫罪被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报复为吃醋 含毒吻情人 /■ 郭丛生 景永利
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夏新凤,是河南省原阳县靳堂乡毛楼村的一名农村妇女,近年来与同村的毛安胜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今年1月8日,夏新凤见毛安胜和另一女人在一起说话,就认为他见异思迁,于是将毒鼠药装入胶囊想让他吃掉。
第二天上午9时,二人应约在原阳县城关镇西街一家浴池洗澡。在无人处,夏新凤将一粒早已准备好的毒鼠药胶囊偷偷拿出,含在嘴里,然后利用接吻的机会,将胶囊快速吐入毛的嘴里。当时,毛安胜还没反应过来,就吞下了装有毒鼠药的胶囊,后中毒死亡。
9月25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新凤死刑。
花钱雇个妈 一起去行骗 /■ 王成宾
无业人员常某29岁,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2006年10月,常某到解放广场一家农贸市场买肉,跟摊主陈某相识,便打起了骗钱的主意。常某说:“我是部队军官,部队有食堂准备对外承包,我妈是部队干部,能办下来,你想不想承包?”陈某听到能承包到食堂,眼前一亮,当即表示想承包,但又怕上当,便提出要见见他“妈”。
为了演得逼真,常某花钱雇来一位做家政服务的中年妇女,让她当“妈”,并交待了注意事项。第二天,常某领这位妇女来见陈某,陈某问了一些食堂承包的事,这个“妈”对答如流,并表示能办这事,陈某信以为真。
此后,常某以需要打点为由,多次向陈某索要活动经费,到今年7月底,陈某已经给常某4万多元,承包食堂的事还没有影子。他给常某打电话,常某的手机关机,给常某的“妈”打电话,也关机,于是到沙河口公安分局白山路派出所报案。8月14日,民警抓获常某。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