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元索赔十三亿 如此诉讼欠理智
■ 徐 进
上海市年轻白领王凌(化名)被一家美国公司解聘后,对公司发放的工资和奖金提出异议,今年4月12日起诉到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诉状中除了提出工资索赔外,还提出了金额高达13亿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而言,每起案件的诉讼费和诉讼标的成正比,诉讼标的越高,原告方所要预先支付给法院的诉讼费也越高。但事实上,王凌实际支付给市一中院的诉讼费仅为10元,因为今年4月1日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生效实行,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下调为每件10元,这意味着无论劳动争议案件的索赔金额为多少,诉讼费永远都是每件10元。
当地法律人士认为,公民应该合理诉讼、理智诉讼,王凌动辄提出13亿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行为,不值得效仿。
警报器响没见警察 回头取赃落入法网
■ 成 宾 徐 广
2月25日晚11时许,辽宁大连沙河口公安分局马兰派出所巡警接到分局指挥中心指令:某小型超市CK报警。为了抓获现行,巡警赶往现场中没有打警灯,把巡警车停在超市附近的隐蔽处。巡警下车查看,只见超市窗户被撬开,烟酒等一些值钱的东西在地上堆了一堆,旁边还有个布袋子。巡警料定盗贼听到警报器响没来得及带走赃物,便隐蔽起来。
盗贼于某,25岁,无业,大连人。他撬开这家超市,正在把货架上值钱的东西拿到地上,准备装到布袋子里时,报警器响了起来。于某顾不上带赃物,迅速逃出超市。跑到超市后面躲藏一会儿后,又过来看热闹,见窗户还照旧开着,不但没有警察,也没有其他人。他就从容地又从窗户跳进超市里,不慌不忙地往布袋子里装东西。巡警见贪贼已经上钩,便冲到超市窗口,将于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