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刘有仁13年如一日资助一个陕北贫困家庭,即使在全家负债7万多元的情况下也没有放弃。13年来,他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从未向人提及。2007年12月底,受他资助的韩鑫将一封饱含深情的信寄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这个隐藏了13年的秘密才为众人所知,人们感动了。
一个贫困家庭命运的改变
1994年3月,21岁的刘有仁在西北政法学院(即现在的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读大一。当时学校对口扶持陕西省子长县的希望工程,号召大家奉献爱心,要求每个学生捐5元钱,刘有仁和同学们积极响应,踊跃捐款。
从小生活在农村,刘有仁知道农村生活的艰辛,深深懂得贫穷给一个农民家庭所带来的无穷苦难。在捐款之余,刘有仁想,是否可以通过“手拉手”的帮扶活动,直接资助一个小学生读书,他愿意一直资助其上完大学。
刘有仁的家境不好,他担心别人说闲话,于是悄悄地给子长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写信,要求他们物色一个家境贫寒、小学三年级以下、成绩优异的男生作为资助对象。他想只要自己省吃俭用,并适当勤工俭学,可以省出一些钱来资助一个小学生的学业,同时又不会给自己父母增加负担。在陕西省子长县希望工程办公室的帮助下,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韩鑫成了刘有仁的资助对象。韩鑫当时在子长县红彦希望小学读三年级,是甲班的班长。
1994年4月,刘有仁收到韩鑫的来信,信中介绍了他家的情况:父亲韩文斌曾经是煤矿工人,母亲冯玲香在家务农,他是家中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1993年,父亲因患肝癌去世后,一家人住在月租金仅几十元的旧窑洞里。母亲无论严寒酷暑、刮风下雨,都起早贪黑去卖煎饼。面对三个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冯玲香一筹莫展,韩鑫和两个妹妹随时面临辍学。刘有仁很快就回了信,鼓励韩鑫好好学习,学费的问题他来解决。
从1994年起,每学期开学前夕,刘有仁都按时将学杂费等寄给韩鑫,从未耽误;每年年底给他们汇点钱以备过年之用,还不时地寄点生活费给韩鑫。这些都是他从父母给的不多的生活费中挤出来的,可光靠省吃俭用,维持韩鑫读书难免捉襟见肘。韩鑫非常争气,几乎每次都是班上第一名。刘有仁不想让这么好的苗子糟蹋了,他一边读书,一边打工挣钱。每年暑假,他都呆在学校不回家,一来可以节约路费,二来可以利用暑期打工挣钱。有个暑假他兼职做传单员,每天顶着烈日,在车流和人流中散发广告传单,散发400份才能拿到10元钱。一个暑假下来,他挣了700多元,自己留了100元,剩下的全都寄给了韩鑫。后来他觉得散发广告传单没多大技术含量,于是开始做家教,每小时8元,但竟然受了骗。他曾在一个家教中介机构交了50元介绍费,工作人员说三天内即可找到一份家教。可是等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回音,随后他几次找上门催促,可对方一个劲儿推托,让他再等几天,最后他只好放弃。寝室有个同学得知刘有仁的遭遇后,心生同情,把自己的一份家教转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