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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夫妇七年讨回女儿抚养权
——一场中美文化落差引发的旷年之诉
[ 周宇洋   发布时间:2007- 10-18 16:50:9  不得不说 ]

  身处困境的贺绍强夫妇又一次相信了贝克一家的“友善”。1999年6月4日,两家签署了一份延长看护贺梅时间的协议,当天,充满感激之情的贺绍强夫妇却没有想到请律师到场。

  贺绍强夫妇哪里知道,担任本次起草协议的律师并不是“中南基督徒服务中心”派出的,而是贝克一家私下请的。虽然协议申明贺绍强夫妇随时有权要回自己的女儿,但协议本身并没有注明委托抚养的期限。

  缺乏法律知识,更无律师在场的贺绍强夫妇没有来得及仔细检查和认真推敲,很快在这份冒充中南基督徒服务中心起草的“临时监护书”上签了字。他们哪里知道,这样的协议也许会让他们永远失去孩子的抚养权。

对簿公堂 女儿到底应该给谁

  贺绍强夫妇的生活在艰难中步步向前,只有和孩子在一起,夫妇俩才会有短暂的快乐和轻松。因为生活所迫,接孩子回家的日子被无可奈何地一天天向后推迟。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渐渐地,贝克一家对贺绍强夫妇的探望显得有些厌烦,他们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或拒绝孩子和亲生父母见面。这让贺绍强夫妇有些担心,是不是他们不想还孩子?

  不能见到孩子,贺绍强夫妇俩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夫妇俩商量,尽管现在生活依然很艰苦,还是把孩子早点接回来,她毕竟是全家的精神寄托。在别人家,夫妇俩总有些不放心。

  1999年11月,贺绍强夫妇第一次向贝克家提出要回孩子,但考虑到当时贝克夫人已经怀孕,贺绍强同意等他们孩子出生了再说。2000年2月,贝克家的小女儿诞生,但他们丝毫没有交出小贺梅的意思。

  这时,贝克还私下和贺绍强商量:“你现在家也不富裕,不如把孩子给我们算了,我给你们一笔钱。”这被贺绍强一口拒绝了,同时贺绍强夫妇更是提高了警惕:孩子一定要马上要回来。

  然而,不管他们怎么努力,孩子贺梅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事情却被一拖再拖。最后,两个家庭为孩子的抚养权,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

  2001年1月28日是小贺梅的两岁生日,当天贺绍强夫妇提出要和孩子拍一张全家福,贝克夫妇竟一口回绝了,这原本正常合理的要求被拒绝后,彻底激怒了贺绍强夫妇,为此两家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当天,贝克一家竟莫名其妙地叫来了警察,强行将贺绍强和罗秦赶出了自己的家门。

  当天的探望和与贝克的交涉就这样不欢而散,被赶出家门的贺绍强夫妇忍不住抱头痛哭。特别是罗秦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骨肉分离的事实,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她疯狂地跑到贝克家的豪宅外,一遍又一遍地对着窗户大声哭喊着女儿的名字。

  随即赶来的警察也没能制止住罗秦无助的哭喊。最后,警方以擅闯他人土地强行把罗秦带离了现场,也就是那一次,已怀孕的罗秦被送往监狱扣押了3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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